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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693 沪市 江苏新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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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新能:江苏新能关于调整对外投资成立江苏新能昊邮凯西新能源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6-06

江苏新能:江苏新能关于调整对外投资成立江苏新能昊邮凯西新能源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3693          证券简称:江苏新能          公告编号:2023-022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对外投资成立江苏新能昊邮凯西新能源有
          限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江苏新能”)拟将与江苏国信高邮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高邮热电”)、凯西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西投资”)合资成立江苏新能昊邮凯西新能源有限公司,调整为与高邮热电、博腾国际投资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腾公司”)合资成立江苏新能昊邮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昊邮新能”或“合资公司”)。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不变,拟为人
民币 8,210 万元,其中,公司出资 4,269.2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52%,高邮热电
出资 2,298.8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28%,博腾公司出资 1,642 万元,占注册资本
的 20%。

    高邮热电、博腾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之间的或与不同
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未经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没有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因此,本次交易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事项概述

    (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2022 年 12 月 1 日,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成立江苏新能昊邮凯西新能源有限公司(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高邮热电、凯西投资合资成立江苏新能昊邮凯西新能源有限公司(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的名称为准)。该合资公司注册资本拟为人民币 8,210 万元,其中,公司出资 4,269.2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52%,高邮热电出资 2,298.8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28%,凯西投资出资 1,642 万元,占比 20%。合资公司成立后将作为项目实施主体,参与高邮整市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发建设工作。为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与本次对外投资有关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成立合资公司相关手续,办理项目资本金拨付、融资、招标、工程建设等具体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
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 日披露的《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对外投资成立江苏新能昊邮凯西新能源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9)。

    (二)本次调整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及审议情况

  为更好推进高邮整市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发建设工作,经与合资方友好协商,拟将公司与高邮热电、凯西投资合资成立江苏新能昊邮凯西新能源有限公司,调整为公司与高邮热电、博腾公司合资成立江苏新能昊邮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2023 年 6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对外投资成立江苏新能昊邮凯西新能源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同意将公司与高邮热电、凯西投资合资成立江苏新能昊邮凯西新能源有限公司,调整为公司与高邮热电、博腾公司合资成立江苏新能昊邮新能源发展有限
公司(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的名称为准)。该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不变,
拟为人民币 8,210 万元,其中,公司出资 4,269.2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52%,高
邮热电出资 2,298.8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28%,博腾公司出资 1,642 万元,占注
册资本的 20%。本次对外投资其他事项、董事会授权等不变。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董事朱又生、张丁、陈琦文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

  高邮热电、博腾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集团”)控制的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高邮热电、博腾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共同投资构成了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之间的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未经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没有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因此,本次交易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调整后关联人介绍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高邮热电、博腾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国信集团控制的公司。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江苏国信高邮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1)关联人信息

  公司名称:江苏国信高邮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084331130176R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高邮经济开发区凌波路北侧


  法定代表人:邵衍伟

  注册资本:22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5 年 03 月 25 日

  经营范围:电力生产,供热,工业供水,电力检修,电力技术服务,工业燃料及电力相关产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控股股东:江苏国信扬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3)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9.57 亿
元,净资产 3.12 亿元。2022 年度营业收入 5.19 亿元,净利润-0.11 亿元(经审
计)。

  (4)除上述关联关系及正常业务往来外,高邮热电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资产、非经营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5)高邮热电资信状况良好。

  2、博腾国际投资贸易有限公司

  (1)关联人信息

  公司名称:博腾国际投资贸易有限公司(在中国香港注册的公司)

  住所:香港干诺道西 118 号一洲国际广场 23 楼 2301 室

  注册资本:1000 万港币

  成立日期:1991 年 11 月 5 日

  经营范围:主要从事投资、资产管理、咨询

  (2)控股股东:江苏省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6.86 亿
港元,净资产 3.14 亿港元。2022 年度营业收 0.13 亿港元,净利润 0.06 亿港元
(经审计)。


  (4)除上述关联关系及正常业务往来外,博腾公司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5)博腾公司资信状况良好。

    三、调整后关联交易标的及协议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的名称和类别:与关联人共同投资。

  (二)共同投资成立的合资公司情况及协议主要条款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新能昊邮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高邮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注册资本:8,21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以上信息,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的内容为准。

  2、出资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人民币万元)

 1    江苏新能          4,269.2            52%          货币

 2    高邮热电          2,298.8            28%          货币

 3    博腾公司          1,642            20%          货币

      合计                8,210            100%          -

  3、董事会及管理层的人员安排


  昊邮新能设董事会,董事会成员 5 人,江苏新能推荐 2 人,高邮热电推荐 1
人,博腾公司推荐 1 人,由股东会在各股东推荐的代表中选举产生;董事会中职工董事人数为 1 人,由昊邮新能职代会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由董事会在江苏新能推荐的董事中选举产生。

  昊邮新能设总经理 1 人,总经理由江苏新能推荐,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副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若干名,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4、违约责任

  股东不按照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项目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金(由已出资股东按持股比例分配),违约金每日按未足额出资部分的万分之三计算,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已足额出资股东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股东逾期六个月未出资或未足额出资的,经项目公司催告,其在催告给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出资、或未足额出资的,按下述情形办理:
  (1)未出资的,项目公司股东会有权决议解除其股东资格,其未出资部分,优先由已按期足额出资的股东,按原有出资比例认缴并出资。未出资股东应配合办理股权转让手续(如需)。

  (2)未足额出资的,项目公司股东会有权决议解除其未出资部分的出资权,由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按原有出资比例分配并出资。未出资股东应配合办理未出资部分股权转让手续(如需)。

  (3)发生上述两种情形,已出资股东不愿意再增加出资的,可由其他股东或股东之外的人出资。

  5、争议解决

  因协议签订履行发生争议的,各股东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各股东方同意提交江苏新能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处理。

  6、协议生效


  协议自各股东授权代表签字并盖公章,并履行完各自内部决策程序后生效。
    四、本次调整投资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分析

  本次调整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是为了更好推进高邮整市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发建设工作,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需要,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合资公司的成立尚需各股东方完成内部决策程序、依法提交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未来整市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推进过程中,可能受到行业政策、市场环境等因素变化影响,最终项目装机规模、进度、收益情况等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对外投资的推进情况及外部环境变化,积极防范和应对上述风险,并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审议程序

  2023 年 6 月 2 日,公司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
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5 月 18 日以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参会董事
9 人,实际参会董事 9 人。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对外投资成立江苏新能昊邮凯西新能源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董事朱又生、张丁、陈琦文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与江苏国信高邮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凯西投资有限公司共同成立合资公司调整为公司与江苏国信高邮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博腾国际投资贸易有限公司共同成立合资公司,旨在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的开发建设工作,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交易是基于公允的市场商业交易条件基础上进行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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