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93 证券简称:江苏新能 公告编号:2023-008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总经理辞职及补选董事、聘任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总经理辞职情况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董事、总经理陈力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变动,陈力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总经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陈力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披
露了《2022 年年度报告》《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陈力先生已就前述报告及摘要签署书面确认意见,确认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同时,陈力先生已在其辞职报告中确认,截至辞职报告签署日,其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并无意见分歧,亦无其他与其辞任有关的事项需提请公司股东关注。
陈力先生在任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董事会对陈力先生在此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补选董事情况
2023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及被提名人本人同意,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任职资格进行审核,同意提名陈琦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补选董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陈琦文先生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任职,任期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三、聘任总经理情况
2023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陈华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为止(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聘任总经理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6 日
附件:
简历
1、陈琦文
陈琦文,男,1969 年 8 月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高级技
师。曾任盐城发电厂汽机分场运行值班工、生技科节能专职;盐城发电有限公司运行值长、运行车间副主任;江苏省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能投二部项目副经理、安全生产部项目经理;江苏徐塘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外派,期间明确集团部门副职级);江苏镇江发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工会主席、纪委书记、董事(集团部门副职级);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能源部综合计划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集团部门副职级)。现任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能源部综合计划部总经理(集团部门正职级)。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琦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2、陈华
陈华,男,1974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江苏省句
容市委办综合科副科长、句容市委办公室副主任;江苏省镇江市委办综合二处干部、综合二处副处长、综合四处处长;江苏省纪委第六纪检监察室干部、主任科员;江苏省粮食局办公室主任科员、办公室副主任(副处级)、政策法规处副处长;江苏省第九、十批科技镇长团姜堰团团长、姜堰区副区长(挂职);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发展改革研究室副主任、党政办公室副主任;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等职务。现任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2021 年 8 月至今,任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