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693 公司简称:江苏新能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
划,投资者应当到 http://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和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和转增总额。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江苏新能 603693 无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张军 仲亚琼
办公地址 南京市长江路88号13楼 南京市长江路88号13楼
电话 025-84736307 025-84736307
电子信箱 jqzj@sina.com jsnezqb@163.com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D44),主要从事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生物质发电等新能源发电业务的投资、建设、运营。
(一)报告期内主要行业政策
2021 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的第一年,我国新能源行业进入
新的发展阶段。为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持续推动新能源行业高质量发展,国家出台了多项行业政策。
1、构建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
2020 年习总书记提出“双碳”目标后,国家积极推进双碳“1+N”政策体系建设,加强行业顶层设计。2021 年 9 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明确了我国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时间表、路线图,对 2030 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 年前实现碳中和进行系统谋划,作出总体部署。《意见》的主要目标中提出,到 2030 年,非化石能源消费
比重达到 25%左右,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 12 亿千瓦以上;到 2060 年,非化石能源
消费比重达到 80%以上,碳中和目标顺利实现。10 月,国务院印发《2030 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提出“碳达峰十大行动”,其中,明确要坚持安全降碳,在保障能源安全的前提下,大力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要全面推进风电、太阳能发电大规模开发和高质量发展,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加快建设风电和光伏发电基地。可以预见,在政策引领下,“十四五”我国新能源发展面临新形势、新要求,正处于大有可为的战略机遇期。
2、明确年度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目标与发展机制
2021 年 5 月,国家能源局发布《国家能源局关于 2021 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
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21〕25 号),提出 2021 年全国风电、光伏发电发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达到 11%左右的发展目标,后续该比重将逐年提高,确保 2025 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重达到 20%左右。同时,该通知中也着眼长远,建立了促进行业发展的长效机制。
一是强化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引导机制。国家不再下达各省(区、市)的年度建设规模和指标,而是根据“十四五”规划目标,制定发布各省级行政区域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和新能源合理利用率目标,引导各地据此安排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推进跨省跨区风光电交易。
二是建立保障性并网、市场化并网等并网多元保障机制。各省(区、市)完成年度非水电最低消纳责任权重所必需的新增并网项目,由电网企业实行保障性并网,2021 年保障性并网规模不低于 9000 万千瓦。对于保障性并网范围以外仍有意愿并网的项目,可通过自建、合建共享或购买服务等市场化方式落实并网条件后,由电网企业予以并网。并网条件主要包括配套新增的抽水蓄能、储热型光热发电、火电调峰、新型储能、可调节负荷等灵活调节能力。
三是建立保障性并网竞争性配置机制。根据消纳责任权重测算确定的保障性并网规模有限,哪些项目能够纳入保障性并网范围,需要各省结合本地区实际,由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通过竞争
性配置统一组织。项目上网电价按照国家价格主管部门有关政策执行。
3、发布 2021 年新能源项目上网电价政策
2021 年 6 月,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 2021 年新能源上网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
格〔2021〕833 号),明确 2021 年起,对新备案集中式光伏电站、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和新核准陆上风电项目,中央财政不再补贴,实行平价上网。2021 年上述新建项目上网电价,按当地燃煤发电基准价执行;新建项目可自愿通过参与市场化交易形成上网电价,以更好体现光伏发电、风电的绿色电力价值。新核准(备案)海上风电项目、光热发电项目上网电价由当地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具备条件的可通过竞争性配置方式形成,上网电价高于当地燃煤发电基准价的,基准价以内的部分由电网企业结算。
4、稳妥有序推动新能源参与电力市场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于 2021 年 5 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工作的
通知》,工作的总体要求包括,加快建立完善有利于促进风电、光伏等新能源发展消纳的市场规则与机制。稳妥有序推动新能源参与电力市场,是通知中提出的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改革探索的七项任务之一。具体包括鼓励新能源项目与电网企业、用户、售电公司通过签订长周期(如 20年及以上)差价合约参与电力市场;引导新能源项目 10%的预计当期电量通过市场化交易竞争上网,市场化交易部分可不计入全生命周期保障收购小时数;尽快研究建立绿色电力交易市场,推动绿色电力交易等措施。2021 年 9 月,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正式批复《绿色电力交易试点工作方案》后,我国绿色电力交易试点正式启动交易,后续,国家也将继续出台相关政策,激发全社会绿色电力消费潜力。
5、鼓励可再生能源消费,新增可再生能源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
“十三五”时期,我国建立了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在全国设定能耗强度降低、能源消费总量目标,并将目标分解到各地区,严格进行考核。为进一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高质量发展和助力双碳目标实现,2021 年 9 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方案》,提出鼓励地方增加可再生能源消费,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和绿色电力证书交易等情况,对超额完成激励性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的地区,超出最低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的消纳量不纳入该地区年度和五年规划当期能源消费总量考核。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再次强调,要科学考核,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创造条件尽早实现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
6、加大对可再生能源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
针对可再生能源企业因补贴发放滞后等原因引起的现金流紧张问题,今年 2 月,五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引导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促进风电和光伏发电等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措施包括:对短期偿付压力较大但未来有发展前景的可再生能源企业,金融机构按照商业化原则与可再生能源企业协商展期或续贷。已纳入补贴清单的可再生能源项目所在企业,可申请补贴确权贷款。为缓解企业承担的利息成本压力,国家相关部门研究以已确权应收未收财政补贴、贷款金额、贷款利率等信息为参考,向企业核发相应规模的绿色电力证书,允许企业通过指标交易市场进行买卖。足额征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主动转为平价项目的优先发放补贴和进一步加大信贷支持力度等。
7、启动整县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
2021 年 6 月,国家能源局综合司下发《关于报送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方
案的通知》,拟在全国组织开展整县(市、区)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工作。我国建筑屋顶资源丰富、分布广泛,开展整县(市、区)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与乡村振兴两大国家战略的重要措施。项目申报试点县(市、区)要具备丰富的屋顶资源、有较好的电力消纳能力,党政机关建筑屋顶总面积可安装光伏发电比例不低于 50%;学校、医院、村委会等公共建筑屋顶总面积可安装光伏发电比例不低于 40%;工商业厂房屋顶总面积可安装光伏发电比例不低于 30%;农村居民屋顶总面积可安装光伏发电比例不低于 20%。9 月,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名单的通知》,全国共有 676 个整县(市、区)列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
根据国家能源局公布信息,2021 年新增光伏发电装机中,分布式光伏新增 2928 万千瓦,约
占全部新增光伏发电装机的 55%,历史上首次超过集中式电站,据不完全统计,2021 年全国整县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试点县累计备案容量 4623 万千瓦,累计并网容量 1778 万千瓦,分布式光伏开发效果显著。
(二)报告期内我国主要行业数据
2021 年,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再上新台阶,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突破 10 亿千瓦,风电、光
伏发电装机均突破 3 亿千瓦,海上风电装机跃居世界第一,发电量稳步增长,可再生能源持续保持高利用率水平。2021 年,我国可再生能源新增装机 1.34 亿千瓦,占全国新增发电装机的 76.1%。
其中,水电新增 2349 万千瓦、风电新增 4757 万千瓦、光伏发电新增 5488 万千瓦、生物质发电新
增 808 万千瓦。截至 2021 年底,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达到 10.63 亿千瓦,占总发电装机容量
的 44.8%。其中,水电装机 3.91 亿千瓦、风电装机 3.28 亿千瓦、光伏发电装机 3.06 亿千瓦、生
物质发电装机 3798 万千瓦。2021 年,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达 2.48 万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
量的 29.8%。其中,水电 13401 亿千瓦时,同比下降 1.1%;风电 6526 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40.5%;
光伏发电 3259 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25.1%;生物质发电 1637 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23.6%。
1、全国风电建设和运行情况
2021 年,全国风电新增并网装机 4757 万千瓦,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