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93 证券简称:江苏新能 公告编号:2021-059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6 日
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等规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内容见下:
条款 原章程内容 修改后章程内容
公司下列交易行为(提供担保、受赠现 公司发生的交易(提供担保、受赠现金
金资产、单纯减免公司义务的债务除 资产、单纯减免公司义务的债务除外)
外),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须经股东大会审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 议批准:
第四十
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该交易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
四条
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 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该交易
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依据; 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
(二)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 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依据;
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二)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
产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万元; 产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三)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 万元;
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 (三)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
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
(四)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 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 (四)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 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
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
(五)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 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 (五)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 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
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
上述(一)至(五)项指标计算中涉及 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六)未达到上述(一)至(五)项标(六)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获赠 准,但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单纯减免公司义 规范性文件、本章程的规定应提交股东务的债务除外)金额在 3,000 万元以 大会审议批准的,或者根据证券监督管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 理机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上海对值 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提交股东 证券交易所等有权监管部门的要求应
大会审议;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或者董事会
(七)公司为关联人提供的担保,无论 认为有必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数额大小,均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事项。
公司在连续十二个月内发生的与同一 上述(一)至(五)项指标计算中涉及关联人进行的交易,或与不同关联人进 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行的与同一交易标的相关的交易,其金 本条所称交易包括:购买或者出售资产额应当按照累计计算的原则适用本款 (不包括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规定,已按照前款规定履行相关义务 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
的,不再纳入累计计算范围。 资产购买或者出售行为,但资产置换中
涉及到的此类资产购买或者出售行为,
仍包括在内);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
委托贷款等);提供财务资助;提供担
保;租入或者租出资产;委托或者受托
管理资产和业务;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债权、债务重组;签订许可使用协议;
转让或者受让研究与开发项目;上海证
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交易。
交易仅达到上述第(三)项或者第(五)
项标准,且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每股
收益的绝对值低于 0.05 元的,经上海
证券交易所同意后,公司可以豁免适用
将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规定。
公司与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
(含全资子公司)发生的或者控股子公
司(含全资子公司)之间发生的交易,
除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另有规定外,或者证券监督管理机
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上海证券
交易所等有权监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免
于按照本条规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有关关联交易的审批权限在《江苏
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
决策制度》中进行规定。
董事、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 董事、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
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第八十
公司董事、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提名 公司董事、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提名
四条
方式: 方式:
(一)董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一)董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已发行股份 3%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名董 已发行股份 3%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名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候选人。监事会 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候选人。监事会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3%以上的股东,有权提名非职工代表监 3%以上的股东,有权提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 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 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
(二)董事会、监事会和上述具备提名 (二)董事会、监事会和上述具备提名资格的股东,所提名的董事、股东代表 资格的股东,所提名的董事、股东代表
监事候选人不得多于拟选人数。 监事候选人不得多于拟选人数。
(三)监事会和上述具备提名资格的股 (三)监事会和上述具备提名资格的股东提名董事、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 东提名董事、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应以书面形式于董事会、监事会召开前 应以书面形式于董事会、监事会召开前三天将提案送交公司董事会秘书。提案 三天将提案送交公司董事会秘书。提案应包括候选董事、股东代表监事的简 应包括候选董事、股东代表监事的简历、候选人同意接受提名的书面确认和 历、候选人同意接受提名的书面确认和候选人具备任职资格的声明等。上述提 候选人具备任职资格的声明等。上述提案由董事会、监事会形式审核后提交股 案由董事会、监事会形式审核后提交股
东大会表决。 东大会表决。
(四)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大会报告候选 (四)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大会报告候选董事、股东代表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 董事、股东代表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保证股东在投票时对候选人有足够 况,保证股东在投票时对候选人有足够
的了解。 的了解。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股东代表监事进 董事、监事的选举,应当充分反映中小行表决时,可以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股 股东意见,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东大会的决议实行累积投票制。单一股 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比例在 30%及以上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公司权益的股 时,股东大会在董事、监事选举中应当份比例在 30%以上时,股东大会选举两 采取累积投票制。
名及两名以上的董事或两名及两名以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
上监事时应当采取累积投票制度。 举董事或者股东代表监事时,每一股份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 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股东代表监事人
举董事或者股东代表监事时,每一股份 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
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股东代表监事人 以集中使用。有关累积投票实施细则在
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累
以集中使用。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 积投票实施细则》中规定。
选董事、股东代表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 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