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93 证券简称:江苏新能 公告编号:2021-051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于 2021 年 6 月 25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6 月 17 日以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7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7 人。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陈力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总经理辞职及聘任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该议案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冯春生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副总经理和财务总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0)。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该议案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同意聘任张颖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副总经理和财务总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0)。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该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