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93 证券简称:江苏新能 公告编号:2021-009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 年 4 月 27 日,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期满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0)。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共
5,000.00 万元。
2021 年 2 月 7 日,公司将 5,000 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将上述归还
事项及时通知了保荐机构与保荐代表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
特此公告。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2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