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693 公司简称:江苏新能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
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江苏新能 603693 无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张军 仲亚琼
电话 025-84736307 025-84736307
办公地址 南京市长江路88号22楼 南京市长江路88号22楼
电子信箱 jqzj@sina.com jsnezqb@163.com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 9,113,458,528.68 8,342,125,519.19 9.2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4,895,077,411.18 4,592,788,646.32 6.58
东的净资产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1-6月) 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299,239,603.67 210,088,325.04 42.44
金流量净额
营业收入 863,195,728.10 740,308,884.26 16.6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302,032,310.73 139,498,827.57 116.51
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297,329,603.81 136,663,519.19 117.56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6.37 3.08 增加3.29个百分点
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元/ 0.49 0.23 113.04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股)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32,976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股比 持股 持有有限售 质押或冻结的股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例(%) 数量 条件的股份 份数量
数量
江苏省国信集团 国有法人 52.59 325,000,000 325,000,000 无 0
有限公司
江苏省沿海开发 国有法人 12.14 75,000,000 75,000,000 无 0
集团有限公司
盐城市国能投资 国有法人 12.14 75,000,000 0 无 0
有限公司
江苏省农垦集团 国有法人 4.05 25,000,000 25,000,000 无 0
有限公司
陈妙 境内自然人 0.11 650,076 0 未知
杜永忠 境内自然人 0.10 622,700 0 未知
徐鹏 境内自然人 0.08 510,200 0 未知
吴熙强 境内自然人 0.08 487,174 0 未知
谢少滨 境内自然人 0.08 483,100 0 未知
陈涛 境内自然人 0.08 480,000 0 未知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沿海开发集团有限
公司、江苏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江苏省
人民政府。除上述情况外,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
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
的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 无。
的说明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0 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86,319.57 万元,同比增长 16.60%;本报告期公司毛利率
48.68%,比上年同期增加 8.35 个百分点。2020 年 1-6 月,公司实现利润总额 39,009.02 万元,
同比增长 105.7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0,203.23 万元,同比增长 116.51%。本报告期
业绩同比增长的原因主要有:(1)2019 年 12 月,灌云风电 100MW 项目 50 台风机全部并网,公司
装机容量同比增加;(2)报告期内江苏地区风资源、光照资源状况优于上年同期,尤其是一季度风资源情况较好,上网电量同比增加;(3)本期生物质燃料收购价格较低,品质较好,燃料成本同比下降,生物质发电项目利润增加;(4)本期收回部分应收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冲减前期计提的坏账准备;(5)根据新收入准则,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部分的应收款从应收账款重分类至合同资产,并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制定合同资产信用减值损失确认方法,对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由此影响当期损益。
(一)夯实项目管理基础,经营成果稳步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上下凝心聚力,克服疫情给项目管理带来的种种困难,有序推进各类检修技改,不断加强生产技术管理,确保各项目生产形势安全稳定。风电、光伏发电、生物质发电三大板块齐头并进,发电量、利润均同比上升。报告期内,公司控股的新能源发电项目发电量合计 14.9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18.03%;上网电量合计 14.21 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18.55%。
(二)紧盯工程进度目标,在建项目有序推进
上半年,公司紧盯已核准在建的陆上风电年内并网、海上风电明年年底前并网的进度目标,细化施工计划,积极协调各参建单位,统筹安排各项施工工序,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对工程进度的影响。截至报告期末,新洋风电和淮安风电已进入土建和安装施工高峰期,如东 H2#海上风电项
目完成绝大部分招标工作,陆上升压站工程已开工建设,海上桩基工程也即将于近期开工。
(三)聚力创新谋划发展,助推公司转型变革
在行业政策多变的背景下,公司从一心谋发展的角度出发,积极探索未来发展的新思路。一是加强与政府部门、高校、高新技术企业等各方交流,为公司“十四五”规划找准方向、做好定位;二是前往连云港、盐城等平价光伏、平价风电的重点潜在区域摸底考察,储备项目资源。三是继续开展并购洽谈,探索存量新能源项目收购。四是加大研发力度,重点研究规模化、集约化开发中远海上风电项目的可行性以及分布式微电网、用户侧储能、分散式风电、“智慧园区”、“区块链技术+新能源”等新业态新场景的应用,提升公司创新能力。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于 2017 年 7 月 5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2017 年修订)》(财
会〔2017〕22 号)(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
市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应当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没有重大影响。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