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93 证券简称:江苏新能 公告编号:2020-024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2020 年 4 月 29 日、2020 年 4 月 30 日连续 3 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
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0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函证控股股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应披露的重大事项均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进行了公告,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2020 年 1-3 月,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8,732.13 万元,
比上年同期增长 229.66%,但公司未来业绩状况与风速、光照强度等自然资源状况、行业政策、生物质燃料市场价格变化等多项因素相关,若某项因素发生较大变化,可能带来公司未来业绩波动的风险。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2020 年 4 月 29 日、2020 年 4 月 30 日连续
3 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0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
2020 年 4 月 28 日,公司披露《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0 年 1-3 月,公
司实现营业收入 43,901.42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24.0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 18,732.13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229.66%。公司 2020 年一季
度业绩同比上涨的主要原因,以及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公司均已在《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中披露。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集团”)书面函证核实,情况如下:
1、2020 年 2 月 21 日,国信集团出具了《关于大唐国信滨海海上风力发电
有限公司相关事项的说明及潜在同业竞争问题解决措施》,该事项公司已于 2020年 2 月 22 日公告(具体内容详见《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消除或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履行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07)。
2、截至目前,除上述已披露事项外,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涉及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公司目前未发现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需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未涉及其他市场热点概念。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核实,在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业绩波动风险
虽然 2020 年一季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涨幅较大,但公司未来业绩状况与风速、光照强度等自然资源状况、行业政策、生物质燃料市场价格变化等多项因素相关,若某项因素发生较大变化,可能带来公司未来业绩波动的风险。
(二)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 2020 年 4 月 28 日、29 日、30 日连续 3 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
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00%,股价涨幅大于行业内大部分公司涨幅,股价短期波动幅度较大,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