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88 证券简称:石英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20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销售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销售合同概述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北京凯德石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德”)签订合作期为五年的营销协议,预计每年将向凯德销售不低于70吨的半导体专用石英产品,每吨预计售价不低于15万元。
二、销售合同交易对方介绍
公司名称:北京凯德石英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漷县镇工业开发区漷兴三街6号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忠恕
注册资本:2800万元
经营范围:生产电子用石英玻璃:加工金属制品:制作石英玻璃仪器、管材、电加热器、电光源石英紫外线杀菌灯、紫外新净水设备、水箱;安装、调试、维修电子用石英玻璃、金属制品、石英玻璃仪器、管材、电加热器、电光源、石英紫外线杀菌灯、紫外线净水设备、水箱;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
北京凯德石英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加工制造高纯度石英制品的中美合资公司。位于通州经济开发区,新建厂房以国际先进石英公司的生产结构为模本,专业性强、布局合理。
三、合同主要内容
签约方: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凯德石英有限公司
合同金额:预计每年不低于1000万元
生效条件: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双方签字后生效。
履约时限:自合同生效后5年。
其他:合同条款中已对付款方式及条件、检验、验收、合同各方责任、技术保密、交货延期、技术指标、争议解决等方面做明确的规定。
四、上述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1.该合同顺利履行后,将对公司交付期所在会计期间的财务指标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增加公司协议期内的主营业务收入、利润和经营性现金流入。
2.以上销售合同的履行,对公司未来的独立性无重大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对上述合同当事人产生依赖性。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合同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该合同涉及金额较大,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市场、政治、经济等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有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全部履行。
特此公告。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