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86 证券简称:龙马环卫 公告编号:2021-018
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进展公告(十八)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新罗支行
本次委托理财合计金额:10,000万元人民币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专户型2021年第066期A款
委托理财期限:39日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 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 称“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公司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 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关于核准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681 号)核准,公司以非公
开发行股票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6,920,955
股,每股发行价为 27.1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729,827,090.05
元,扣除发行费用 12,856,863.98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716,970,226.07 元,并 存 放于公司董事会确定的募集资金专
户中。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于 2017 年 12 月 1 日出具的天健验【2017】492 号
《验资报告》进行了审验。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已对募集资金
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 ,公 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具 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告编号:2020-072)。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受托方名称 产品类 产品名称 金额 预计年化 预计收益金
型 (万元) 收益率(%) 额(万元)
中国工商银行 银行结 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率
股份有限公司 构性存 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 10,000 1.05%-3.20% -
龙岩新罗支行 款 结构性存款产品-专户型
2021年第066期A款
产品期限 收益类 结构化安排 参考年化 预计收益 是否构成
型 收益率 (如有) 关联交易
39天 保本浮 - - - 否
动收益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公司此次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投资安全性高,风险可控。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相关投资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投资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资金安全。具体如下:
(1)公司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现金管理品种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2、针对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3、针对投资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业务的审批、资金入账及划出、买卖(申购、赎回)岗位分离。
(2)要求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与金融机构相关工作人员须对现金管理业务事项保密,未经允许不得泄露本公司的现金管理的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现金管理业务有关的信息。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根据 2021 年 1 月 22 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龙岩新罗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龙岩新罗支行”)签订《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结构性存款业务总协议书》
的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7 日向工商银行龙岩新罗
支行申请购买该协议项下的结构性存款产品“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专户型
2021 年第 066 期 A 款”,具体情况如下:
(二)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产品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
品-专户型 2021 年第 066 期 A 款(编号:21ZH066A)
产品性质 保本浮动收益型
报酬确定方式 浮动收益
年化总收益率 1.05%-3.20%
区间
观察期内每日东京时间下午 3 点彭博“BFIX”页面显示的美元
/日元汇率中间价,取值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 3 位,表示为一
挂钩标的 美元可兑换的日元数。如果某日彭博“BFIX”页面上没有显示
相关数据,则该日指标采用此日期前最近一个可获得的东京时
间下午 3 点彭博“BFIX”页面显示的美元/日元汇率中间价。
产品起息日东京时间下午 3 点彭博“BFIX”页面显示的美元/
挂钩标的初始 日元汇率中间价,取值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 3 位,表示为一美
价格 元可兑换的日元数。如果彭博“BFIX”页面上没有显示相关数
据,该日指标采用此日期前最近一个可获得的东京时间下午 3
点彭博“BFIX”页面显示的美元/日元汇率中间价。
汇率观察区间 汇率观察区间上限:初始价格+265 个基点;
汇率观察区间下限:初始汇率-265 个基点。
1.05%+2.15%×N/M,1.05%,2.15%均为预期年化收益率,
其中 N 为观察期内挂钩标的小于汇率观察区间上限且高
预期年化收益 于汇率观察区间下限的实际天数,M 为观察期实际天数。
率 客户可获得的预期最低年化收益率为:1.05%,预期可获
最高年化收益率 3.20% 测算收益不等于实际收益,请以
实际到期收益率为准。
存款期限 39 天
存款金额 10,000 万元人民币
起始日 2021 年 3 月 19 日
到期日 2021 年 4 月 27 日
本次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二)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本次购买的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是在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范围内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公司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用于现金管理产品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公司所选的
产品均为保本型产品,期间公司持续跟踪资金的运作情况, 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 新罗支行,其总公司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全国 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和上市公司,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 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均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9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4,539,742,648.21 5,309,696,300.22
负债总额 1,892,012,581.83 2,344,428,012.68
净资产 2,647,730,066.38 2,965,268,287.5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323,180,866.80 369,096,181.22
金流量净额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为 10,000 万元,占公司 2020 年 9 月
30 日货币资金的 12.12%,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等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委托理 财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 润表中投资收益(具体以审计结果为准)。
五、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委托理财,购买了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审议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4 月 14 日、5 月 6 日召开第五届董
事会第六次会议和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公司决定继续使用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最高总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各个金融机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及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及国债逆回购等方式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投资期限自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止,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