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部分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财务负责人杨育忠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307,7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474%;董事李小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097,0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702%;监事会主席沈家庆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33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456%;监事李开森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623,5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119%;高级管理人员林鸿珍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91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396%。上述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杨育忠先生拟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2,576,000股,即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8615%;李小冰先生拟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580,000股,即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1940%;沈家庆先生拟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333,000股,即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1114%;李开森先生拟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500,000股,即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1672%;林鸿珍先生拟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
0.0589%。若减持计划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
本次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公司于2019年7月1日收到杨育忠先生、李小冰先生、沈家庆先生、李开
森先生、林鸿珍先生出具的《关于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
的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董事、监事、 IPO前取得:10,307,767股(含公
杨育忠 高级管理人员 10,307,767 3.4474%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5,153,883.50股)
董事、监事、 IPO前取得:4,097,094股(含公
李小冰 高级管理人员 4,097,094 1.3702%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48,547股)
董事、监事、 IPO前取得:1,332,500股(含公
沈家庆 高级管理人员 1,332,500 0.4456%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666,250
股)
董事、监事、 IPO前取得:3,623,594股(含公
李开森 高级管理人员 3,623,594 1.2119%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1,811,797股)
董事、监事、 IPO前取得:1,912,500股(含公
林鸿珍 高级管理人员 1,912,500 0.6396%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956,250
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上述减持主体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数量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减持价格区 前期减持计
(股) 间(元/股) 划披露日期
李小冰 589,000 0.1970%2019/1/1~2019/7/1 10.77-10.77 不适用
李开森 500,000 0.1672%2019/1/1~2019/7/1 10.77-10.77 不适用
林鸿珍 402,500 0.1346%2019/1/1~2019/7/1 10.77-10.77 不适用
注:截至2019年1月1日,公司董事李小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686,094股,2019年
2月13日,其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58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970%;监事李开
森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123,594股,2019年2月13日,其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5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672%%;高级管理人员林鸿珍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315,000股,2019
年2月13日,其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40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346%。
减持合 拟减持
股东名 计划减持 计划减 竞价交易 拟减持
称 数量(股)持比例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理价格 股份来
原因
区间 源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 偿还债务,
杨育忠 不超过:不超过:过:2,576,000股 2019/7/24~按市场价格IPO前获得解除已质
2,576,000股0.8615%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2019/12/31
过:2,576,000股 押的股份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
不超过:不超过:过:580,000股 2019/7/24~ 个人资金
李小冰 580,000股 0.1940%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2019/12/31按市场价格IPO前获得
需求
过:580,000股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 偿还债务,
沈家庆 不超过:不超过:过:333,000股 2019/7/24~按市场价格IPO前获得解除已质
333,000股 0.1114%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2019/12/31
过:333,000股 押的股份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
不超过:不超过:过:500,000股 2019/7/24~ 个人资金
李开森 500,000股 0.1672%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2019/12/31按市场价格IPO前获得
需求
过:500,000股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
不超过:不超过:过:176,000股 2019/7/24~ 个人资金
林鸿珍 176,000股 0.0589%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2019/12/31按市场价格IPO前获得
需求
过:176,000股
本次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公司股票的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
发行价格,如果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
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否
(二)上述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
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否
1、本公司发起人股东杨育忠、李小冰、沈家庆、李开森、林鸿珍承诺:自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次发行
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作为公司董、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杨育忠、李小冰、沈家庆、李开森、林鸿珍承诺:在前述限售期满后,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3、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杨育忠、李小冰、李开森、林鸿珍承诺:本人所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在锁定期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上述承诺不因本人不再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或者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终止。
4、公开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