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86 证券简称:龙马环卫 公告编号:2018-051
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陈敬洁先生持有福建龙马环卫
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19,857,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64%。公司董事、财务负责人杨育忠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2,285,000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4.11%。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陈敬洁先生自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 6 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
司股票不超过490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64%,且减持数量不超过其所
持有的公司股份的25%。若减持计划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
份变动事项,本次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杨育忠先生自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 6 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分别减
持公司股票不超过300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且减持数量不超过
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25%。若减持计划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等股份变动事项,本次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公司于2018年5月18日收到陈敬洁先生、杨育忠先生分别出具的《关于福
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持股比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股份来源
例
5%以上非第一 IPO前取得:19,857,500股(含公司资
陈敬洁 19,857,500 6.64%
大股东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9,928,750股)
董事、监事、 IPO前取得:12,285,000股(含公司资
杨育忠 12,285,000 4.11%
高级管理人员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6,142,500股)
注:公司于2015年9月23日实施完成2015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陈敬洁先生、杨育忠先生自公司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减持合 拟减持
股东名 计划减持数 计划减持 拟减持
减持期间 减持方式 理价格 股份来
称 量(股) 比例 原因
区间 源
不超过: 2018/5/24 大宗交易减持,
不超过: 按市场 IPO前 个人资
陈敬洁 4,900,000 ~ 不超过:
1.64% 价格 获得 金需求
股 2018/11/23
4,900,000股
不超过: 2018/5/24 大宗交易减持,
不超过: 按市场 IPO前 个人资
杨育忠 3,000,000 ~ 不超过:
1.00% 价格 获得 金需求
股 2018/11/23
3,000,000股
本次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公司股票的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 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本公司发起人股东陈敬洁、杨育忠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公司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陈敬洁、杨育忠承诺:在前述限售期满后,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3、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陈敬洁、杨育忠承诺:本人所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在锁定期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上述承诺不因本人不再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或者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终止。
4、公开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陈敬洁、杨育忠承诺:(1)未来在不违反《证
券法》、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不违背个人就股份锁定所作出的有关承诺的前提下,本人将根据自身经济的实际状况和公司股票二级市场的交易表现,有计划地减持公司股份。(2)如果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拟减持股票的,每年减持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上一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登记在本人名下的股份总数的25%(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减资缩股等导致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变化的,相应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做相应变更),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股票的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3)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4)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前,应按照相关规定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人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以下时除外;(5)违反本意向进行减持的,全部减持收益归公司所有。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数量及价格具有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本次拟减持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陈敬洁先生、杨育忠先生均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上述股东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关于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