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86 证券简称:龙马环卫 公告编号:2017-093
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 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福建龙
马环卫装备股份有 限 公 司( 以 下 简称“ 龙 马环 卫 ”或“ 公司”)
股东、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张桂潮先生 、白云龙先生、廖建和
先生及曾恩华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130,000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0.378%,其中合计持有无限售流通股339,000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0.1113%。(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于2017年
12月完成发行,股东的持股比例发生相应变化,具体内容详见
本公告正文。)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 容 ;上 述四位股东自本减持计划公
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
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计划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282,500股
(含28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94%),若本次减持实施,
其今年累计减持股份不超过其分别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上述四位股东于2017年9月28
日至12月26日期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
持公司股份合计1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0%。截至本
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区间已过半,根据《上市公
司 股 东 、董 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中国证监会 公 告[2017]
9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张 桂 潮先生与曾恩
华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白云龙先生与廖建和先生
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公司于2017年12月26日收到上述股东发来《 关于减持福建
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进展的告知函》,现将相关信
息公告如下:
一、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股东基本情况
单位:股
无限售条 可流通 可流通股
姓名 任职情况 持股数 占公司总 件的股份 高管锁 股份数 份数量占
量 股本比例 数量 定股 量 总股本比
例
张桂潮董事、高级管 530,000 0.177% 159,000 26,500 132,500 0.044%
(注1)理人员
白云龙 高级管理人员 200,000 0.067% 60,000 10,000 50,000 0.017%
曾恩华 高级管理人员 200,000 0.067% 60,000 10,000 50,000 0.017%
廖建和 高级管理人员 200,000 0.067% 60,000 10,000 50,000 0.017%
合计 - 1,130,000 0.378% 339,000 56,500 282,500 0.094%注2
注1:张桂潮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桂丰先生的兄弟,为
一致行动人。
注2: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于2017年12月完成发行,发行完成后
公司总股本由272,350,000股变更为299,270,955股,股东的持股比例发生相
应变化。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2017年9月7日披露了《关于部分董 事 、高 级 管理人
员股份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 号 :2 0 1 7 - 0 64 ),股
东 、董 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张桂潮先生、白云龙先 生 、廖 建 和先
生及曾恩华先生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
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计划
减持数量合计不超 过 282,500 股( 含 282,5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
0.094%),若本次减持实 施 ,其 今 年累计减持股份不超过其分
别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三、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情况
(一)减持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期间 减持方式 减持均价 减持数量(股) 减持比例
白云龙 2017.9.29 集中竞价 32.93元/股 50,000 0.017%
廖建和 2017.9.29 集中竞价 32.81元/股 50,000 0.017%
曾恩华 2017.9.29 集中竞价 32.92元/股 20,000 0.007%
合计 120,000 0.040%
(二)减持计划实施前后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计划公告前持股情况 减持计划公告后持股情况
股份数(股)占总股数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数比例
张桂潮 530,000 0.177% 530,000 0.177%
白云龙 200,000 0.067% 150,000 0.050%
廖建和 200,000 0.067% 150,000 0.050%
曾恩华 200,000 0.067% 180,000 0.060%
四、相关风险提示
1、上述股东减持计划的实施未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大股东 、董 监 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
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同 时 严格遵守持股
锁定及减持等相关承诺。
2、上述股东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
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
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3、上述股东的减持行为与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减持计划一
致。
五、备查文件
《股份减持计划进展告知函》。
特此公告。
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