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83 证券简称:晶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4-065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晶华新材”)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47 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 44,062,929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9.90 元/股,此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36,222,997.10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 12,264,335.45 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423,958,661.65 元。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3
年 7 月 19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23)00093 号),经审验, 本次发
行的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实施主体、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募
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2023 年 7 月 18 日,光大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已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 8,350,195.56 元(含税)后的余款人民币 427,872,801.54 元,汇入公司在上海农村商业银行永丰支行开立的账户(账号:50131000945297528)。
(二)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436,222,997.10元,累计支付
承 销 费 用 及 其 他 发 行相 关费 用12,122,826.00 元, 累 计使 用募集资金
302,608,653.20元(含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57,980,900.00元),收到存款利息收入502,516.13元,支付手续费人民币3,903.40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100,000,000.00元,存储专户的余额为人民币21,990,130.63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文件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在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江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3年8月7日与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江支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确定开户银行、办理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监管协议等具体事宜。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安徽晶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晶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江支行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远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和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均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及募集资金使用方案,严格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管理,并接受保荐机构及开户行的监督。截至2024年6月30日,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户类别 银行账号 2024 年 6 月 30 日余
额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募集资金专户 50131000945297528 7,332,197.84
司松江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 募集资金专户 34050173740800001734 62,963.29
远支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 募集资金专户 641454254 7,704,089.38
州分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 募集资金专户 89110078801100002289 6,890,880.12
司张家港支行
合计 21,990,130.63
三、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 1:《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 年 9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10,000 万元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制度》等有关规定。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4 年 3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控制资金使用风险,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尚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相关产品。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
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
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并于 2024 年 6 月 28 日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年产0CA光学膜胶带2,600万㎡、硅胶保护膜2,100万㎡、离型膜4,000 万㎡项目”结项,并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合计 5,798.09 万元(包括银行存款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以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对流动资金的需要。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对上述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46)和《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说明
公司 2024 年 3 月 1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年产 6,800 万平方米电子材料扩建项目”为“年产 8,600 万平方米电子材
料技改项目”, 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4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15)。2024 年 3 月 29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情况表》。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合法、有效,且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特此公告。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13 日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
单位: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