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83 证券简称:晶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2-024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经自查发现,2020年度曾存在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一、 涉及事项基本情况
2020 年 6 月 8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晶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江苏晶华”)将 5,000 万元资金借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公司上海浦银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浦银”),借款期限 9 自然日,借款利息按照年化利率 5.0025%,并于同日签订了借款合同。
2020 年 6 月 15 日,上海浦银将 5,000 万元的借款及利息 5.48 万元(借款
8 天,按照年化利率 5.0025%计息),总计 5005.48 万元归还至江苏晶华。
上述借款事项按照公司已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亦按照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了相应的账务处理。
二、 公司自查情况
在公司近期自查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周晓东先生主动向公司告知
了其与上海浦银之间的借款关系,即江苏晶华于 6 月 8 日借给上海浦银的 5,000
万元借款在当日被上海浦银借给周晓东先生,6 月 15 日周晓东先生将该借款及相应利息归还至上海浦银后,上海浦银即于当日归还至江苏晶华。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实质重于形式的角度出发,上述事项构成控股股东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上述资金占用情况已于 2020 年 6 月 15 日消除,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
不存在其他被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形。
三、 公司整改情况
公司发现该资金占用事项后,为了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将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1、完善公司内控制度,防范内控风险,进一步提高持续规范运作能力。公司现全面梳理、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强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全面落实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杜绝出现任何形式的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况,切实维护上市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
2、公司将进一步强化公司及下属企业对资金占用、关联方资金往来等事项的培训和学习,要求公司及子公司全体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证券监管规则的学习,提高公司员工法律及风险意识;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证券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强化关键管理岗位的风险控制职责;组织公司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证券相关法律法规、最新监管政策,强化内部控制监督。组织公司内部培训,提高规范意识。
四、 致歉
针对上述控股股东资金占用事项,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就该事项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今后,公司将认真吸取教训,强化风险责任意识,采取切实措施杜绝此类事项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