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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682 沪市 锦和商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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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和商管: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公告日期:2023-07-28

锦和商管: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3682        证券简称:锦和商管        公告编号:2023-037
      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股票
      交易于 2023 年 7 月 25 日、7 月 26 日、7 月 27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
      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有关规
      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经公司自查,并向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
      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2023 年 7 月 25 日、7 月 26 日、7 月 27 日)
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函问询了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调整,生产成本和销售等情况没有出现大幅波动,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

    (二)重大事项情况。经公司自查,并向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均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
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其他股价敏感信息。经核实,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也不存在将所持公司股份质押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近三个交易日股价涨幅分别为 9.94%、10.06%、10.07%,累计达 30.07%。
上证指数近三个交易日涨跌幅分别为 2.13%、-0.26%、-0.20%,累计为 1.67%。公司近三个交易日股价涨幅与上证指数的偏离值超过 20%。公司业态较为新颖,城市更新赛道对标公司较少,根据同花顺股票软件显示,截止 7 月 27 日公司市盈率(TTM)44.26 倍,高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平均市盈率(TTM)33.31 倍。鉴于公司股票价格短期内涨幅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生产经营风险

    2022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8.82 亿元,同比 2021 年减少 2.97%,实现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9703.74 万元,同比 2021 年减少 21.78%。

    2023 年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46 亿元,同比减少 5.84%,实现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318.37 万元,同比减少 26.41%。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三)媒体报道涉及事项或业务的不确定性风险

    7 月 21 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推进
城中村改造的指导意见》(简称“意见”),该《意见》涉及特大、超大型城市的城中村改造,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中长期来看,公司战略定位系深耕上海、北京,
辐射长三角核心省会城市,城市更新空间较大。公司将积极把握机遇,开拓业务,预计此次指导意见对公司未来发展有正面影响。但短期看,目前公司暂不涉及超大特大城市城中村改造,该政策对于公司短期业绩暂无法评估,请各位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五、上网披露文件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书面复函。

    特此公告。

                                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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