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80 证券简称:今创集团
今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
二〇二二年五月
重要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本部分内容中的词语简称与“释义”部分保持一致。
1、《今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系今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今创集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2、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等原则,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强制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为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总人数为不超过150人,其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为10人,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4、本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总额不超过4,500万元,以“份”为单位,每份份额为1元,具体金额根据实际出资缴款金额确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参与对象的自筹资金、公司股东戈建鸣先生提供的借款支持,股东借款资金部分与员工自筹资金资金与的比例不超过1:1,具体金额根据实际出资缴款金额确定。公司不以任何方式向参与对象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
5、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募集资金总额上限4,500万元,以及2022年5月12日公司股票收盘价7.17元/股作为购买均价进行初步测算,不考虑相关税费的影响,本员工持股计划预计可购买标的股票约627.62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79%。
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任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
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6、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包括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取得并持有公司股票(以下简称“标的股票”),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员工持股计划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标的股票的购买。
7、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24个月,自公司公告完成标的股票购买之日起算,存续期满后本期持股计划终止,存续期可由持有人会议同意并提请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延长。
8、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将通过公司自行管理或委托具备资产管理资质的专业机构管理的方式实施,具体实施方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员工持股计划成立管理委员会,代表持股计划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并对持股计划进行日常管理。
9、本员工持股计划项下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12个月,锁定期自今创集团公告完成标的股票购买之日起算,锁定期内不得进行交易。
10、公司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11、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目录
释义 ...... 5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 6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 6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确定标准及持有人情况...... 6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规模、股票来源、资金来源和购买价格...... 8
五、存续期内公司融资时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 8
六、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锁定期...... 9
七、本员工持股计划期满后持有人所持有股份的处置办法...... 9
八、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及持有人权益的处置...... 10
九、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 12
十、管理机构的任选、管理协议的主要条款及费用计提及支付...... 18
十一、实施持股计划的程序 ...... 18
十二、其他重要事项 ...... 19
在本计划草案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特指如下含义:
今创集团、本公司、公司 指 今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员工持股计划、本次持股计
指 今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划、本计划、持股计划
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本计划
指 《今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草案
持有人 指 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员工
持有人会议 指 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
管理委员会 指 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
指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合法方式受让和持有的今创集
标的股票 指
团A股普通股股票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指导意见》 指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
《规范运作指引》 指
范运作》
《公司章程》 指 今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本计划草案的部分合计数在尾数上可能因四舍五入存在差异。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本员工持股计划旨在建立和完善员工、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核心团队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二)自愿参与原则
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相关人员自愿参加,公司不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相关人员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
(三)风险自担原则
持股计划参与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确定标准及持有人情况
(一)参加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系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确定。
(二)参加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应符合以下标准之一:
1、公司董事;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中层管理人员;
4、公司核心骨干员工;
5、控股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总人数不超过150人,其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10人,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所有持有人均在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任职。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分配比例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总额不超过4,500万元,以“份”为单位,每份份额为1元,具体金额根据实际出资缴款金额确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参与对象的自筹资金、公司股东戈建鸣先生提供的借款支持,股东借款资金部分与员工自筹资金部分的比例不超过1:1,具体金额根据实际出资缴款金额确定。
公司不以任何方式向参与对象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共计10人,认购总份额不超过2,245.50万份,占本计划总份额的比例预计为49.90%;其他符合条件的员工认购总份额不超过2,254.50万份,占本计划总份额的比例预计为50.10%。具体金额根据实际出资缴款金额确定。
姓名 拟获授份额 拟获授份额占本员工持股计
(万份) 划总份额的比例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共 10 人):戈耀红、
金琰、李军、邹春中、张怀斌、曹章保、 2,245.50 49.90%
王洪斌、左小鹏、孙超、王亦金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员工及控股子公 2,254.50 50.10%
司高级管理人员(不超过 140 人)
合计(不超过 150 人) 4,500.00 100.00%
注:1、本员工持股计划最终参加对象及持有份额数量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2、持有人认购资金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则自动丧失相应的认购权利,其拟认购份额
可以由其他符合条件的参与对象申报认购,公司董事会授权管委会可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对参加对象名单及其认购份额进行调整。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规模、股票来源、资金来源和购买价格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总额不超过4,500万元,以“份”为单位,每份份额为1元,具体金额根据实际出资缴款金额确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参与对象的自筹资金、公司股东戈建鸣先生提供的借款支持,股东借款资金部分与员工自筹资金部分的比例不超过1:1,具体金额根据实际出资缴款金额确定。公司不以任何方式向参与对象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
(二)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
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二级市场购买的今创集团A股普通股股票。
(三)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
本员工持股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后 6 个月内,将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包括但不限于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合法合规方式获得标的股票。
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在有效期内的全部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任一持有人持有的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累计标的股票总数不包括持有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