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二年十月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 1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2
第三章 股 份 ...... 2
第一节 股份发行...... 2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4
第三节 股份转让...... 5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 6
第一节 股东...... 6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8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10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 11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 13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 15
第五章 董事会 ...... 20
第一节 董 事...... 20
第二节 董事会 ...... 22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28
第七章 监事会 ...... 30
第一节 监事 ...... 30
第二节 监事会 ...... 30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32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 32
第二节 内部审计 ...... 35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 36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 ...... 36
第一节 通知...... 36
第二节 公告...... 37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 37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 37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 38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 40
第十二章 附则 ...... 40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
公司系由泉州市火炬电子厂依法整体变更而成立,在泉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0001562023628。
第三条 公司于 2015 年 1 月 4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首次向社
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160 万股,于 2015 年 1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全称: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FUJIAN TORCH ELECTRON TECHNOLOGY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泉州市鲤城区江南高新技术电子信息园区紫华路 4 号(经
营场所:泉州市鲤城区常泰街道新塘社区泰新街 58 号)
邮政编码:362000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5,929.3958 万元。
第七条 公司营业期限为长期。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可以依法设立分公司及子公司(含全资一人
有限公司)。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
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总工程师。
第十三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坚持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以电容器及电子元
器件为主营业务,规模经营,科学延伸;并以不断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不断提高公司治理和经营管理水平为目标,实现全体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为:研究、开发、制造、检测、销售各
类型高科技新型电子元器件、陶瓷粉料、特种纤维及高功能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新材料技术咨询服务;生产制造咨询服务;对外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六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
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九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集
中存管。
第二十条 公司为根据《公司法》第九条的规定由泉州市火炬电子厂整体变更
方式,同时吸收股东货币出资共同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发起人名单如下:
发起人 认购的 出资方式 出资时间 发起人 认购的 出资方式 出资时间
姓名 股份数(股) 姓名 股份数(股)
蔡明通 36,996,576.00 净资产、货币 2007/12/13 卜 吟 20,000.00 货币 2007/12/13
蔡劲军 5,272,040.00 净资产、货币 2007/12/13 陈雅玲 20,000.00 货币 2007/12/13
黄海峰 500,000.00 货币 2007/12/13 黄芸玲 20,000.00 货币 2007/12/13
陈婉霞 301,006.00 净资产、货币 2007/12/13 蔡祝影 20,000.00 货币 2007/12/13
郑 平 300,000.00 货币 2007/12/13 徐春芳 20,000.00 货币 2007/12/13
郑秋婉 250,000.00 货币 2007/12/13 潘 云 20,000.00 货币 2007/12/13
王从宁 250,000.00 货币 2007/12/13 苏晓莉 20,000.00 货币 2007/12/13
王 强 200,000.00 货币 2007/12/13 傅孙奄 20,000.00 货币 2007/12/13
张子山 100,000.00 货币 2007/12/13 朱 珠 20,000.00 货币 2007/12/13
刘敬华 100,000.00 货币 2007/12/13 史爱珍 20,000.00 货币 2007/12/13
蔡澍炜 100,000.00 货币 2007/12/13 蔡明清 10,000.00 货币 2007/12/13
贺 伟 100,000.00 货币 2007/12/13 蔡火跃 10,000.00 货币 2007/12/13
蔡纯纯 100,000.00 货币 2007/12/13 黄君晓 10,000.00 货币 2007/12/13
赵 丽 100,000.00 货币 2007/12/13 柯雪莲 10,000.00 货币 2007/12/13
陈小吟 50,000.00 货币 2007/12/13 唐志勇 10,000.00 货币 2007/12/13
白荫瑞 50,000.00 货币 2007/12/13 叶进发 10,000.00 货币 2007/12/13
杨文辉 50,000.00 货币 2007/12/13 黄进荣 10,000.00 货币 2007/12/13
雷财万 50,000.00 货币 2007/12/13 曾小力 10,000.00 货币 2007/12/13
史春兰 20,189.00 净资产、货币 2007/12/13 郑志原 10,000.00 货币 2007/12/13
蔡鹏仪 20,189.00 净资产、货币 2007/12/13 合计 45,200,000.00
第二十一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45,929.3958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公司股本结
构为:普通股 45,929.3958 万股。
第二十二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得以赠与、垫资、
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二十三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
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一)公开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方式。
第二十四条 公司可以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按照《公司法》
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和本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二十五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
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