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78 证券简称:火炬电子 公告编号:2019-067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2015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规定,拟将预留股份相应的份额进行分配。公司2019年9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2015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详见公司于2015年8月21日、2015年9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2016年3月7日,蔡明通先生将其本人持有的火炬电子限售股份共计516,000股(转增后为1,290,000股)通过非交易过户至“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锁定期自最后一笔过户完成之日起36个月。详见公司2016年3月9日披露的“2016-022号”公告。上述股票于2019年3月7日上市流通,详见公司2019年3月2日披露的“2019-014号”公告。
截至2019年9月18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全部出售完毕,详见公司2019年9月18日披露的“2019-065号”公告。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的分配情况
公司为满足未来发展需要,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了股份,预留部分为10,000股(转增后为25,000股)。根据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认购对象要求以及员工对公司贡献程度,公司确定了该预留部分相应份额的持有人为公司员工谢妙娟。
三、董事会审议程序
2019年9月23日,公司以现场的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议案》。
四、监事会对预留份额分配对象等核实的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员工对公司贡献程度,对预留份额进行分配,选定的份额持有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定的标准以及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的要求,其作为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确认的人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参加对象条件,符合《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参加对象的范围和资格条件。
特此公告。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