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77 证券简称:奇精机械 公告编号:2022-030
转债代码:113524 转债简称:奇精转债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独立董事张华
女士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张华女士将于 2022 年 4 月 24 日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
事满六年。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因此,张华女士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属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及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张华女士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鉴于张华女士的辞职将导致独立董事占董事会全体成员的比例低于三分之一,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的独立董事之前,张华女士仍将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继续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公司对张华女士在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对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补选独立董事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
鉴于张华女士提出辞职,公司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开展补选工作,补选 1 名独立董事。
经公司股东宁波奇精控股有限公司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将潘俊先生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经审查,被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惩戒或公开谴责。本次补选独立董事事项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潘俊先生作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潘俊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通过。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
特此公告。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7 日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潘俊先生,197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博士,工商管理(财务学)博士后,教授。曾任江苏大学讲师、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现任南京审计大学会计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副院长,兼任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潘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并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