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77 证券简称:奇精机械 公告编号:2018-022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4月2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长街镇工业园8号公司三楼会议
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02,181,51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72.8944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汪永琪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董事、总经理汪伟东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
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叶鸣琦出席了会议;副总经理汪兴琪、张良川、周陈,
财务总监唐洪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102,181,51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2、议案名称:《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102,181,51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3、议案名称:《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102,181,51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4、议案名称:《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102,181,51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5、议案名称:《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102,181,51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6、议案名称:《关于确认董事及监事2017年度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 票数 (%)
A股 10,109,11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7、议案名称:《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102,181,51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8、议案名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102,181,51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9、议案名称:《关于聘任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102,181,51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议案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5 《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070,31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6 《关于确认董事及监事 2017 年度 5,070,31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薪酬的议案》
8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5,070,31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9 《关于聘任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 5,070,31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构的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均获得通过。其中议案6涉及的关联股东宁波奇精
控股有限公司、汪永琪、汪兴琪、汪伟东、汪东敏、叶鸣琦,持有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数92,072,400股,对议案6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崔宏川、程兴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的程序、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