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76 证券简称:卫信康 公告编号:2024-042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162 元(含税)。不实施送股
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股权登记日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
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144,257,189.08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62 元(含税)。截至 2024 年 9 月
30日,公司总股本435,161,5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0,496,163.00元(含税),占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28.98%。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根据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利
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 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同时为更好的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稳步发展的经营成果,提出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