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76 证券简称:卫信康 公告编号:2020-047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名称:营销网络拓展及信息化建设项目
结余募集资金用途: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拟将“营销网络拓展及信息化建设项目”的结余募集资金用于“白医制药新产品开发项目”。
结余募集资金金额:157.22 万元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4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098 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6,3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53
元,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348,390,000.0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51,354,558.49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297,035,441.51 元,款项已由主
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17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瑞华验字第[2017]01300022 号《验资报告》。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
号 投资总额 总额
1 注射剂新药产业化建设项目 16,003.75 8,000.00 8,000.00
2 白医制药新产品开发项目 7,774.00 3,000.00 3,000.00
3 营销网络拓展及信息化建设项目 7,966.81 4,703.54 4,703.54
4 江苏中卫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7,053.00 4,500.00 172.07
5 西藏卫信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5,035.00 3,500.00 3,500.00
6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6,000.00 10,327.93
合计 53,832.56 29,703.54 29,703.54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21,155.33 万元,各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调整后募集资金投 累计投入金额(2) 投入进度(3)=(2)/(1)
号 资总额(1)
1 注射剂新药产业 8,000.00 4,840.59 60.51%
化建设项目
2 白医制药新产品 3,000.00 564.65 18.82%
开发项目
3 营销网络拓展及 4,703.54 4,546.32 96.66%
信息化建设项目
4 江苏中卫康研发 172.07 172.07 已终止
中心建设项目
5 西藏卫信康研发 3,500.00 703.77 20.11%
中心建设项目
6 补充流动资金 10,327.93 10,327.93 100.00%
合计 29,703.54 21,155.33 -
注:江苏中卫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终止,结余募集资金已全部补充流动资
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披露的《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及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8)。
二、拟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0 年 8 月 31 日,“营销网络拓展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已基本完成建
设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实际总投资额4,546.32 万元,实际投资进度 96.66%,结余募集资金 157.22 万元。
三、募集资金结余的主要原因
在满足营销网络拓展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有效地降低了项目总支出。
四、结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为了更好地发挥募集资金的效能,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计划将募投项目“营销网络拓展及信息化建设项目”结余的募集资金 157.22 万元,用于募投项目“白医制药新产品开发项目”,以满足该项目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优化调整,仅涉及公司募集资金在募投项目之间使用的变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本着谨慎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白医制药新产品开发项目”,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有利于资源的合理配置,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
(二)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该事项的审议过程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营销网络拓展及信息化建设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白医制药新产品开发项目”。
(三)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就公司拟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经济效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实施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
特此公告。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