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69 证券简称:灵康药业 公告编号:2024-016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 2015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828 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500万股,
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1.70 元,共计募集资金 76,050.00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4,263.00
万元(承销及保荐费总计4,563.00万元,已预付30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71,787.00万元,
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5 月 25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减
除已预付的承销费和保荐费用 300.0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71,487.00 万元。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
增外部费用 1,192.03 万元后(包括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尚未支付的新增外部费用 200.00
万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70,294.97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5〕150 号)。
2、 2020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640 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本次发行保荐人及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525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525,000,000.00 元,坐扣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销和保荐费用 4,245,283.02 元(不含税)
后的募集资金为 520,754,716.98 元,已由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7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销佣金、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资信评级费、信息披露费用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2,973,113.21 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517,781,603.77 元。上述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572 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 2015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70,294.97
项目投入 B1 70,229.56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8,270.93
项目投入 C1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4.53
项目投入 D1=B1+C1 70,229.56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8,275.46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8,340.87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391.97
差异[注] G=E-F 7,948.90
[注] 公司将终止和结项的募集资金项目历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生的收
入与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8,148.9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支付发行外部费用 200.00 万元
2、 2020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51,778.16
项目投入 B1 5,151.87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1,684.14
项目投入 C1 1,787.75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1,125.88
项目投入 D1=B1+C1 6,939.62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2,810.02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47,648.56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17,648.56
差异[注] G=E-F 30,000.00
[注]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投资相关理财产品
余额为 30,000.00 万元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2 年 1 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1、 2015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 2015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
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5 月 25 日与中国民生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为了便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与募投项目实施单位浙江灵康药业有限公司、海南灵康制药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朝阳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和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 2020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 2020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海南灵康制药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5 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山分行签订了《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 2015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有 2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注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94205617 3,451,676.42
杭州萧山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9033201040018991 467,987.07
杭州朝阳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9033201040019668 2023-8-29 销户
杭州朝阳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 811580101400000017 2023-9-13 销户
分行 0
合 计 3,919,663.49
2、 2020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有 2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注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202092019800182522 69,566,652.04
萧山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2020920198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