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69 证券简称:灵康药业 公告编号:2022-004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收回及继
续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委托理财产品名称:金元证券金元宝系列 35 期收益凭证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金元证券收益凭证 20,000 万元
委托理财期限:182 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及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4 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79)。
一、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收回的情况
公司于2021年7月23日向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购买保本型结构
性存款产品,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0,0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7 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收回及继续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
上述购买的理财产品已到期收回,具体情况如下:
产品名称 实施 认购金额 到期日 收回本金 实际获得
单位 (万元) (万元) 收益(万元)
杭州银行“添利宝”结 灵康 20,000.00 2022 年 1 月 23 日 20,000.00 328.12
构性存款产品 药业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
和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
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资金来源
1、公司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2、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40 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525 万张,每张面值 100 元,募集资金总
额为 52,500.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721.84 万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为 51,778.16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后的余额已于 2020 年 12
月 7 日汇入公司设立的可转债募集资金专户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0]572 号”《验
证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预计 是否
金额 预计年 预计收 结构
受托方名 产品类 产品期 收益 构成
产品名称 (万 化收益 益金额 收益类型 化安 参考年化收益率
称 型 限(天) (如 关联
元) 率 (万元) 排
有) 交易
金元证券 金元证券金
券商理 本金保障
股份有限 元宝系列 35 20,000 4.10% 408.88 182 / 4.10% / 否
财产品 型
公司 期收益凭证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向各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有保
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投资风险较小,在公司可控范围之内;公司按
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购买理财产品的审批与执行程序,
确保现金管理事项的有效开展及规范运行,确保理财资金安全;独立董事、监事
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产品类型: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
产品名称:金元证券金元宝系列 35 期收益凭证
产品风险:低风险(此为金元证券内部评级)
预计年化收益率:4.10%(年化)
投资及收益币种:人民币
认购金额:20,000 万元
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起息日:2022 年 1 月 25 日
到期日:2022 年 7 月 25 日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金元证券:补充其运营资金。
(三)风险控制分析
1.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券商理财产品,产品类型为本金保障型,该产品
风险等级低,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
2.在购买的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公司财务部门将建立理财产品台账,与金
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持密切联系,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
监督。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有权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
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一)受托方的基本情况
主要股东 是否为
法定代 注册资本(万
名称 成立时间 主营业务 及实际控 本次交
表人 元)
制人 易专设
金元证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 首都机场
2002 年 8
券股份 王作义 403,083.7078 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 集团有限 否
月 16 日
有限公 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代销; 公司
司 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融资融券业务,
代销金融产品
(二)受托方财务指标
单位:亿元
项目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193.93 186.2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65.93 65.44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营业收入 5.55 11.9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0.87 1.02
(三)上述理财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财务数据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