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69 证券简称:灵康药业 公告编号:2021-016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 年 7 月 18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 128 号 6 楼
首席合伙人 胡少先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03 人
上年末执业人员 注册会计师 1,859 人
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737 人
业务收入总额 30.6 亿元
2020 年业务收入 审计业务收入 27.2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18.8 亿元
客户家数 511 家
审计收费总额 5.8 亿元
2020 年上市公司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
(含 A、B 股)审 地产业,建筑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
计情况 涉及主要行业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租赁和商务服
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农、林、牧、渔业,采矿业,住宿和餐饮业,教育,综合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382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
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 1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
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
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
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2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2 名从业人员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8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
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何时成为 何时开始 何时开始在 何时开始为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
项目组成员 姓名 注册会计 从事上市 本所执业 本公司提供 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师 公司审计 审计服务
项目合伙人 陆俊洁 2006 年 2009 年 2006 年 2012 年 2020 年,签署恒锋工具
2019 年审计报告
陆俊洁 2006 年 2009 年 2006 年 2012 年 2020 年,签署恒锋工具
签字注册会计 2019 年审计报告
师 谢沁 2017 年 2013 年 2017 年 2019 年 2020 年,签署灵康药业
2019 年审计报告
2020 年,复核新湖中宝、
中泰深冷、灵康药业 2019
年审计报告;2019 年,签
署开立医疗、兆驰股份
2018 年审计报告,复核新
质量控制复核 何晓明 1997 年 1994 年 2009 年 2019 年 安化工、尔康制药 2018
人 年审计报告; 2018 年,
签署章源控股、王子新材、
新疆天业、太辰光、中新
赛克 2017 年审计报告;
复核新安化工、尔康制药
2017 年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
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费用
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60 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
费用为人民币 30 万元(含税),合计为人民币 90 万元(含税),上述收费价格系根据审计收费惯例和公司业务特征协商确定。
2021 年度审计费用尚未确定,公司将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并根据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审计工作量、参考审计服务收费的市场行情,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费后报董事会审议批准。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该会计师事务所历年对公司的财务、内控审计均能够严格按照执业要求和相关规定进行,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和内控现状。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还对该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公司 2020 年度审计的工作情况及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对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均表示满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的决定,是根据《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在考虑该所以前的工作情况等前提下做出的,理由充分,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请董事会审议。
(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董事会召开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会议前,已知悉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该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资质和历年对公司审计工作的胜任能力进行了认真、全面的审查后,予
以了事前认可。
独立董事认为: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能力及与公司过往的业务合作情况,考虑其在 2020 年度审计工作中,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 1 年。
(三)上市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 1 年。公司同意此议案提交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