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69 证券简称:灵康药业 公告编号:2018-002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贷款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借款金额:1亿元人民币
借款期限:24个月
借款利率:中国人民银行基准贷款利率
一、本次借款概述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灵康药业”)2017年5月
10日召开了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
银行申请 2017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相应担保事项的议案》,向银行申请综
合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近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工商银行同意给予灵康药业流动资金借款1亿元。
二、借款合同主体的基本情况
1、贷款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负责人:潘海涛
住所(地址):拉萨是经济技术开发区博达路2号
2、借款方: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陶灵萍
住所(地址):山南市泽当镇乃东路68号乃东县商住楼第二幢一层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借款金额:1亿元人民币
2、借款期限:24个月
3、贷款利率:中国人民银行基准贷款利率
4、借款用途:日常经营周转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向工商银行借款,是为了满足公司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经营发展,有助于改善公司现金流状况,降低经营风险,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五、备查文件目录
1、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特此公告。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