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68 证券简称:天马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0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简要原因说明:公司充分考虑了目前所处行业现状、在建项目自有资金需求、日常经营匹配的流动资金需求及未来产能布局资金储备需求等因素,公司目前属于快速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母
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529,296,318.95 元。经董事会决议,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20 元(含税)。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436,134,976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8,722,699.52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130,300,449.66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529,296,318.95 元,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 8,722,699.52 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6.69%,低于 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上市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所处的渔牧行业目前处于加速转型升级阶段,行业竞争日益激烈,上下游整合日趋明显。
饲料行业方面,行业兼并重组和整合力度在逐步加大,市场竞争的深度、广度、激烈程度超过以往,大量规模小、技术水平低、管理能力弱的中小饲料企业在竞争中逐步退出市场,行业进入微利时代。近年来,我国饲料行业加快向着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方向发展,产业融合速度加快,国家政策的支持和行业的日趋规范以及下游养殖业结构的变化促进饲料行业集中度的进一步提高,有利于规模化饲料企业的发展。
水产养殖行业方面,随着消费升级、餐饮业发展、食品安全意识提升和技术革新的推动,以及经过环保提升、病害防控的洗礼,我国养殖业已迈入工业化、规模化、集约化、智能化阶段。未来我国水产养殖面积将基本保持稳定,行业竞争势必将进一步加剧。具有优质种苗、技术资金实力较强的养殖企业将会成为水产养殖领域的先锋,在推动水产养殖技术革新中,创建更为广阔的市场前景。
水产加工行业方面,水产品精深加工业具有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高市场占有率、高出口创汇等“四高”特点。从产业竞争格局和发展现状来看,目前我国水产品加工行业极度分散,同质化现象严重,且加工转化率不高,尤其是精细化加工的方便食品及精深加工的功能食品等占比偏低。目前行业呈现出水产品预制化、中餐工业化、水产功能食品精准化和定制化、水产休闲食品营养化和个性化、水产加工装备自动化和智能化、科技研究系统化和产业化等趋势。
(二)上市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是一家集特种水产、畜牧、食品为一体,融合一二三产业的大型现代渔牧集团化企业,目前主营业务包括饲料、养殖和食品三大业务板块。公司适应行业发展特点,为保持在饲料行业的竞争优势,采取内生增长与外延并购相结合的发展策略,持续做大做强饲料业务,因此需要更多的资本性投入及流动资金投入以满足企业发展需求;公司探索实践的鳗鲡养殖精细化模式正逐步形成高成活率、高效益、高产出的优势,为进一步巩固公司在鳗鱼全产业链龙头企业地位,加快八大渔业产业集群建设,有力有序稳步推进鳗鲡数字化、智能化全产业链布局,公司需要留存充足收益及自有资金用于公司生态智慧养殖项目建设;在食品领域,公司致力于打造全球最大的烤鳗平台,特种水产品的生产与流通领域也需要持续的资金投入。2023 年,公司将按照既定产业布局大力推动三产融合高效发展,持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实现营收的快速增长和市场版图的跨越式拓展,构筑产业链合力,致力于打造世界级鳗鱼全产业链食品供应链平台。
(三)上市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22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700,753.04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29.31%,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3,030.04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55.28%。
基于行业未来发展前景及公司整体战略发展规划,公司需留存一定的资金以满足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及推动公司各项战略规划落地,为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四)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目前渔牧行业处于加速转型升级阶段,为充分把握当前行业集中度加速提升的成长机遇,促进公司全产业链一体化布局,有力有序稳步推进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同时近年来公司规模不断扩大,公司需要在资金储备方面更加谨慎,目前公司仍处于快速成长期,综合考虑资本结构、投资投入和未来发展等因素,公司需储备一定的资金用于保障公司持续经营发展需要和增产扩能等项目的投资建设,以实现短期经营成果和长期发展目标。
(五)上市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满足公司日常运营开支和主营业务板块的项目投资需要,将有利于加快推动公司全产业链建设,高效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有助于提升公司在行业内的综合竞争力,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为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及健康稳定的可持续性发展提供可靠保障,以更优异的经营业绩来回报广大投资者。
公司始终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回报股东,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利润分配的连续性、稳定性及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从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和投资者最大化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实施公司利润分配的相关政策,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以 9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2022 年)》。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财务状况、资金需求以及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能够兼顾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以 3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未来发展规划、资金支出安排以及董事的意见和股东的期望等内外部因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