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68 证券简称:天马科技 公告编号:2022-110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
● 投资金额:以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期限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在上述期限及额度内,资金可循环
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委托理财的收益进行委托理财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上述额度。
● 履行的审议程序: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2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不排除因市场波动、宏观金融政策变化等原因引起的影响收益的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资金收益水平,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投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以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上述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选择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包括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委托理财资金用于投资市场信用级别较高、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风险可控的金融工具,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银行理
财、券商理财、信托理财等理财产品。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负责办理委托理财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等法律文件。
(五)投资期限
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
滚动使用。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以 9 票同
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投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
财产品,委托理财期限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在上述额
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委托理财的收益进行委托理财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上述额度。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负责办理委托理财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等法律文件。本次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但不排除因市场波动、宏观金融政策变化等原因引起的影响收益的情况。
2、存在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道德风险。
(二)拟采取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稳健的投资品种和信誉好、规模大、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2、在董事会审批额度内授权经营管理层负责委托理财相关事宜。财务总监组织实施,谨慎选择理财产品种类,做好投资组合,确定投资期限;财务中心负责具体操作、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或影响正常资金需求的状况,应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或赎回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财务中心建立台账管理制度,对资金运用的经济活动应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并于发生投资事项当日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确保资金安全。
4、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理财业务的申请人、审核人、审批人、操作人、
资金管理人应相互独立。
5、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与金融机构相关工作人员须对理财业务事项保密,未经允许不得泄露本公司的理财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理财业务有关的信息。
6、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定期向审计委员会汇报。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委托理财事项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属于日常资金管理活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的正常运转。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会计政策核算原则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结合所购买理财产品的性质,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本金安全的情况下,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适时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进行日常资金管理,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情形,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存量资金收益,降低财务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就本次委托理
财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根据其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情况,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较好的投资收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利益,且上述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和决策程序,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三)保荐机构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经核查认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为了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公司资金的管理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未损害其他股东利益。海通证券对该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