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天马科技 股票代码:603668 公告编号:2021-088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
议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按规定提前以书面及电
子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庆堂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9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各董事均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 2021 年 10 月 30 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孙公司以债转股方式向其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孙公司福建华龙生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龙生物”)以其所持有的永安鑫华港饲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安鑫华港”)5,000 万元债权向永安鑫华港进行增资,增资价格为每 1 元注册资本对应作价 1 元。本次增资完成后,永安鑫华港的注册资本由目前的人民币 2,000 万元增加至人民币7,000万元,永安鑫华港仍为华龙生物的全资子公司。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 2021 年 10 月 30 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控股孙公司以债转股方式向其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向台山市福马饲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山福马”)增资人民币 15,000 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台山福马的注册资本由原人民币6,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 21,000 万元,台山福马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 2021 年 10 月 30 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同意公司增设副董事长一人,可根据需要设一名执行总裁,并统一将“总经理”改为“总裁”,“副总经理”改为“副总裁”,同时据此修改《公司章程》中所有包含“总经理”、“副总经理”的条款,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委派的人士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 2021 年 10 月 30 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进行变更,并同意根据项目变更增设募集资金账户。本次变更不涉及变更募集资金金额和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 2021 年 10 月 30 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在福建省福清
市上迳镇工业区公司一楼大会堂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 2021 年 10 月 30 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