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天马科技 股票代码:603668 公告编号:2021-060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马科技”)将使用不
超过人民币 2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58 号)核准,公司已完成非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股票 96,551,724 股,每股面值 1.00 元/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80 元/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559,999,999.2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人民币 7,904,551.72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52,095,447.48 元。容诚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募集资金到账事项出具了“容诚验字[2021]361Z0067
号《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于 2021 年 7 月 21 日到账。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和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 2021 年 7 月 29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原计划投 调整后拟投
序号 项目名称 预计总投资 入募集资 入募集资金 累计投资金
额 金 (扣除发行 额
费)
一、 鳗鲡生态养殖基地建设项目(一期) 33,391.45 26,300.00 25,928.77 1,265.08
1 福清星马生态养殖基地建设项目 21,460.02 16,900.00 16,661.45 8.16
2 福清鑫鱼生态养殖基地建设项目 6,131.43 4,800.00 4,732.25 0
3 永定冠马兰岗村鳗场建设项目 5,800.00 4,600.00 4,535.07 1,256.92
二、 食品产业基地建设项目(一期) 20,898.78 13,700.00 13,506.62 349.15
三、 补充流动资金 16,000.00 16,000.00 15,774.16 15,774.16
合 计 70,290.23 56,000.00 55,209.54 17,388.39
截止 2021 年 7 月 21 日,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缴入公司指定账户。在
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已按照发行预案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截止
2021 年 7 月 29 日,公司拟置换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总额为人民币
12,569,238.13 元,以自筹资金支付此次增发新股产生的中介机构费用人民币1,296,551.72 元,合计金额人民币 13,865,789.85 元。公司将于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完成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事项。
截止2021年7月29日,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累计使用15,774.16万元(补充流动资金),扣除银行手续费 0.08 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合计为 39,725.76万元(含尚未划转的部分发行费用)。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使用期限内,公司可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2021年8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将闲置募集资金中的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万元临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要求,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严格遵守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
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在确保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相关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是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提出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同时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证了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运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经营效益,符合天马科技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亦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交易所对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的要求,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天马科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四)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