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68 证券简称:天马科技 编号:临2018-033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
股份来源:定向发行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
性股票数量为332.2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9,680万股
的1.12%。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公司于2017年1月17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公司住所地位于:福建省福清市上迳镇工业区;公司主要经营水产养殖饲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二)近三年主要业绩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2017年 2016年 2015年
营业收入 1,136,350,115.22 843,663,373.78 808,604,845.4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90,860,161.82 80,293,463.34 80,293,463.34
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80,786,246.92 71,084,055.67 71,084,055.67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2017年末 2016年末 2015年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 821,296,629.03 455,336,467.36 455,336,467.36
产
总资产 1,658,029,219.63 983,832,616.84 983,832,616.84
主要财务指标 2017年 2016年 2015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1 0.36 0.3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2.01 19.13 18.36
(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管人员构成情况
1、董事会构成
公司本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构成,分别是:董事长陈庆堂,董事郑坤、林家
兴、张蕉霖、陈庆昌、姚建忠,独立董事艾春香、樊海平、汤新华。
2、监事会构成
公司本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构成,分别是:监事会主席何修明,监事骆福镇、
陈金忠。
3、高级管理人员构成
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5人,分别是:总经理陈庆堂;副总经理张蕉霖、何
腾飞;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许梦华;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陈延嗣。
二、股权激励计划目的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激励计划。
基于长效激励机制的持续性原则,本激励计划是公司中长期激励机制的一部分,后续将根据公司发展规划,择机推出合适的激励计划。
三、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其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
四、拟授出的权益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32.2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
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9,680万股的1.12%。其中首次授予312.2万股,约占本激励
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9,680万股的1.05%;预留20万股,约占本激励
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9,680万股的0.07%,预留部分约占本次授予权益
总额的6.02%。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所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未超过本
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
五、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是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104人,包括:
1、高级管理人员;
2、中层管理人员;
3、核心骨干。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
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
激励对象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股东大会选举或公司董事会聘任。
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本计划的有效期内与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具有聘用、雇佣或劳务关系。
(三)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限制性 占授予限制性 占本计划公告序号 姓名 职务 股票数量 股票总数 日股本总额 (万股) 的比例 的比例
1 何腾飞 副总裁 30 9.03% 0.10%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103人) 282.2 84.95% 0.95%
预留 20 6.02% 0.07%
合计 332.2 100% 1.12%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
2、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
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3、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六、授予价格及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一)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5.39元,即满足授予条件后,激
励对象可以每股5.39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限制性股票。
(二)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1、本激励计划公告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1个交易日股票交易
总额/前1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每股10.13元的50%,为每股5.07元;
2、本激励计划公告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
易总额/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每股10.77元的50%,为每股5.39元。
(三)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预留限制性股票在每次授予前,须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披露授予情况的摘要。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1、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董事会决议公布前1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50%;
2、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董事会决议公布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的50%。
七、限售期、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相应授予登记日起12
个月、24个月、36个月、48个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相应
授予登记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
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解除限售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 自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日起12个月
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 25%
予登记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 自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日起24个月
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 25%
予登记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 自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日起36个月 25%
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
予登记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 自首次授予的限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