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67 证券简称:五洲新春 公告编号:2023-073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的相关情况
公司近期已完成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2023 年 7 月 21 日,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健验(2023)380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最终实际发行40,298,507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39,999,993.80元,减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8,776,509.43元,募集资金净额为531,223,484.37元。其中:计入实收股本人民币40,298,507.00元。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28,533,621.00元,本次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68,832,128.00元。前述新增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二、修订《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最新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拟对《公司章程》中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条款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
币 32,853.3621 万元。 币 36,883.2128 万元。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第二十条 32,853.3621 万股,均为人民 36,883.2128 万股,均为人
币普通股。 民币普通股。
独立董事除应当具有公司
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赋
予董事的职权外,还具有以 独立董事除应当具有公司
下特别职权: 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赋
(一)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 予董事的职权外,还具有以
第一百零八条 的总额高于 300 万元人民币 下特别职权:
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 (一)独立聘请中介机构,
资产的 5%的关联交易,应 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
当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 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在作
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
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
名委员会。各委员会应由不 名委员会。各委员会应由不
少于 3 名董事组成,对董事 少于 3 名董事组成,对董事
第一百一十五条 会负责,独立董事应当占有 会负责,独立董事应当占有
各委员会 1/2 以上比例,并 各委员会 1/2 以上比例,并
第二款 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
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 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
召集人应当为会计专业人 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并
士。 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
士担任召集人。
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 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
议的通知方式为:专人送 议的通知方式为:专人送
第一百二十四条 达、传真送达或电子邮件送 达、传真送达或电子邮件送
达;通知时限为:临时董事 达;通知时限为:临时董事
会召开日的前三日。 会召开日的前五日。
除上述修订内容和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