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67 证券简称:五洲新春 公告编号:2023-022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将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568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采用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发行认购金额不足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方式,公开发行可转债债券 3,300,000 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共计募集资金33,0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841.25万元(不含已预付2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32,158.75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兴业证券于2020年3月12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费用1,311.84万元(不含税),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1,688.1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20〕40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31,688.16
项目投入 B1 19,507.15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352.85
项目投入 C1 11,130.55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7.59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 D1=B1+C1 30,637.70
项 目 序号 金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360.44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E 1,410.71
募集资金专户销户余额转入基本户 F 0.19
应结余募集资金 G=A-D1+D2- 0.00
E-F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H 0.00
差异 I=G-H 0.00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时任保荐机构兴业证券于2020年3月12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于2020年3月20号分别与浙江新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县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支行开立的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专户(银行账户: 392277649855),已按规定使用完毕,该账户已不再使用,公司已于2020年8月27日办理完毕该账户的销户手续。公司与兴业证券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因公司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担任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原保荐机构兴业证券尚未完成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持续督导工作由中信证券承接。公司、中信证券与浙江新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于2022年7月6日分别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公司于2022年6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开发行可转债募投项目“技术研发中心升级项目” 结项并将截至2022年5月31日节余募集资金共计1,407.78万元(包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结算手续费后的净额共计18.32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转出当日结息后的余额为准),公司于2022年6月28日已永久补流1,410.71万元。该募投项目对应的账户余额为0元。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募投项目“智能装备及航天航空等高性能轴承建设项目”募集资金已投入完毕,无节余。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规定,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500万或者低于募集资金净额5%的,可以免于履行董事会审议以及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程序。因相应募集资金账户无后续使用计划,公司将上述项目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注销当日银行结息后账户结余利息收入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及中信证券和开户银行签署的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0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注
浙江新昌农村商业银行 201000240529648 0.00 已销户
中信银行新昌支行 8110801012501929037 0.00 已销户
农业银行新昌支行 19525201040115859 0.00 已销户
合 计 0.00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技术研发中心升级项目旨在增强公司的研发能力,不涉及新增产能,不单独核算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上网公告文件
1.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
2.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
附件1: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 4 月 28 日
附件 1:
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31,688.16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1,130.5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0,637.7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是否已变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累计 截至期末投 项目达到 是否达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 更项目 承诺投资 调整后 承诺投入 本年度 累计投入 投入金额与承诺 入进度(%) 预定可使用 本年度实 到预计 是否发生重
项目 (含部分 总额 投资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