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67 证券简称:五洲新春 公告编号:2018-046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将于2018年5月2日(星期三)开市起复牌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已于2018年1月16日起停牌,并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01)。1月26日起公司股票转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继续停牌,并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04)。
停牌期间,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
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2018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4月
10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018年4月20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草案信息披露的事后问询函》(上证公函【2018】0364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告编号:2018-040)。公司及中介机构积极按照问询函的要求逐一落实相关回复,并按照问询函要求对《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进行了修改和补充,具体详见公司 4月 28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相关公告。
鉴于上述情况,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自2018年5月
2日(星期三)开市起复牌。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将根据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正式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