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67 证券简称:五洲新春 公告编号:2018-003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之前:
(1)上海复星创富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复星创富”)持有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5,768,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5%。
(2)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创投”)持有公司股票3,03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浙江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红土”)持有公司股票4,55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5%。浙江红土与深创投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票7,5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5%。上述股东所持股份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2017年10月26日公告披露:
(1)复星创富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减持其持有公司的全部5,768,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5%。其中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自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减持股份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自本减持规划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减持股份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85%。
(2)浙江红土和深创投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
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4,048,000股,
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以上所减持的股份,采取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
连续90天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任意
连续90天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上述减持数量将与一致行动
人合并计算,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减持期间若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股份数、股权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截至2018年1月25日:
(1)复星创富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票63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1%。
(2)浙江红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票633,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1%。
(3)深创投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票622,7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1%。
2018年1月25日,公司收到复星创富《关于减持股份进展的说明》及浙江
红土和深创投《解禁股东减持实施时间过半情况告知函》,上述三家股东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已经过半, 现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将具体减持计划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2017年10月26日,公司在《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中(公告编
号:2017-045)披露:
(1)复星创富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减持持有的公司全部5,768,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5%。其中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自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减持股份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自本减持规划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减持股份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85%。
(2)浙江红土和深创投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
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4,048,000股,
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以上所减持的股份,采取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天内减持股份总
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任意连续90天内减持股份总
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上述减持数量将与一致行动人合并计算,减持价格
根据市场价格确定。减持期间若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股份数、股权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二、股东的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及相关持股变动情况
(一)股东实施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期间 减持价格区间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减持方式
(元/股) (万股) (%)
复星创富 2017年12月4日 22.08-23.61 63.6 0.31% 集中竞价
-2017年12月28日
浙江红土 2017年11月1日 21.43-24.35 63.32 0.31% 集中竞价
-2018年1月11日
深创投 2017年11月1日 21.65-24.69 62.2712 0.31% 集中竞价
-2018年1月15日
(二)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该事项对公司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股票已自2018年1月16日起停牌。复星创富、浙江红土和深创投本次减持股份计划与公司此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无关。
(三)本次实际减持进展情况符合复星创富、浙江红土和深创投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
(四)本次减持事项与复星创富、浙江红土和深创投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五)股东本次减持股份进展后的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股 本次减持后持股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持股数(万 占总股本 持股数(万 占总股本
股) 比例(%) 股) 比例(%)
复星创富 无限售条件股份 576.84 2.85 513.24 2.54
浙江红土 无限售条件股份 455.40 2.25 392.08 1.94
深创投 无限售条件股份 303.60 1.5 241.3288 1.19
(六)本次减持对本公司的影响
复星创富、浙江红土和深创投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七)其他事项说明
1、复星创富、浙江红土和深创投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的相关规定。
2、复星创富、浙江红土和深创投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余下拟减持股份的实施将于原定减持计划届满之日前实施。公司将督促复星创富、浙江红土和深创投严格遵守减持股份的有关规定,合法、合规地实施减持计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复星创富《关于减持股份进展的说明》
2、浙江红土和深创投《解禁股东减持实施时间过半情况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