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66 证券简称:亿嘉和 公告编号:2025-001
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 年 1 月 9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创思路 5 号亿嘉和公司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6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50,274,144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24.77
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副董事长姜杰先生担任本次股东大会的主持人。本
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投票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召
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6 人,出席 6 人,副董事长姜杰先生、董事郝俊华先生、独立
董事苏中一先生现场出席本次会议,董事长朱付云女士、董事江辉女士、独立董
事张骁先生以视频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监事程玲女士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监事唐丽
萍女士、王娜娜女士以视频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3、 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张晋博先生现场出席本次会议;公司总经理汪超
先生、财务总监王立杰先生、副总经理郝俊华先生、副总经理江辉女士列席本次
会议,副总经理严宝祥先生因其他公务原因未能列席。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议有效表决权的 是否当选
比例(%)
1.01 朱付云女士 50,019,087 99.4926 是
1.02 姜杰先生 49,799,692 99.0562 是
1.03 郝俊华先生 49,811,972 99.0806 是
1.04 江辉女士 49,812,359 99.0814 是
2、 《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议有效表决权的 是否当选
比例(%)
2.01 苏中一先生 49,934,159 99.3237 是
2.02 谢世朋先生 49,796,116 99.0491 是
3、 《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议有效表决权的 是否当选
比例(%)
3.01 唐丽萍女士 49,902,861 99.2614 是
3.02 程玲女士 49,817,604 99.0918 是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议案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1.01 朱付云女士 490,487 65.7891
1.02 姜杰先生 271,092 36.3616
1.03 郝俊华先生 283,372 38.0087
1.04 江辉女士 283,759 38.0606
2.01 苏中一先生 405,559 54.3977
2.02 谢世朋先生 267,516 35.8819
3.01 唐丽萍女士 374,261 50.1997
3.02 程玲女士 289,004 38.7641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审议的议案 1、议案 2、议案 3 涉及逐项表决,每个子议案均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律师:聂梦龙、刘琦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