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66 证券简称:亿嘉和 公告编号:2024-014
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12 月修订)等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细化股东大会、董事会部分职权,并进一步明确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政策,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股东大会职权、董事会职权、利润分配相关的部分内容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原《公司章程》内容 修改后《公司章程》内容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
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
划; 划;
…… ……
(十六)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十六)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可以授权 章或本章程规定应由股东大会决定的 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
其他事项。 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
年末净资产 20%的股票,该授权在下
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失效;
(十七)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由股东大会决定
的其他事项。
第一百〇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
第一百〇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报告工作;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 ……
报告工作; (十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
…… 定及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
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
(十八)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 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的相关事
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项;
…… (十九)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
第一百五十三条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
第一百五十四条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
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
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
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
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
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
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
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
本的百分之 25%。
本的百分之 25%。
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
第一百五十四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 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公司董事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 会根据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下一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 年中期分红条件和上限制定具体方案
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后,须在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
的派发事项。
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 第一百五十六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如下: (一)利润分配原则
一、公司上市后股东分红回报具体规 1、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
划 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投资者的
(一)利润分配原则 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长远利益
和可持续发展。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
公司在制定利润分配政策和具体方案
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
时,重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
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兼顾公司长远利益和可持续发展,保
持利润分配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在 2、当符合本章程规定的条件时,公司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 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利润分配,也况下,公司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 可以根据盈利及公司资金需求等情况
润。 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公司股东回报规划应充分考虑股东特 3、公司存在下列情形时,可以不进行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的意见,坚 利润分配:
持现金分红优先这一基本原则,如无 (1)公司最近一年审计报告为非无保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 留意见或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每年现金分红不低于当期实现的可供 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
分配利润的 10%,或连续三年以现金
(2)公司期末资产负债率高于 70%;
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
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重大资 (3)公司当年度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金支出或重大投资计划是指:公司未 或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
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 (4)公司当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或者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 为负数;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 (5)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存在重大资
且绝对值达到 5,000 万元。 金支出或重大投资计划等事项(募集
(二)利润分配形式 资金项目除外),进行现金分红将可能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 导致公司现金流无法满足公司经营或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在选择利 投资需要。重大资金支出或重大投资润分配方式时,相对于股票股利等分 计划等事项是指:拟对外投资、收购配方式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 资产或者购买资产累计支出达到或者方式。根据公司现金流状况、业务成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长性、每股净资产规模等真实合理因 50%,且绝对值达到 5,000 万元;
素,公司可以采用发放股票股利方式 (6)出现不可抗力情形。
进行利润分配。 (二)利润分配形式
(三)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
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 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
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 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公司优先采用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 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素,区分下列情况,按照本章程规定
的程序,提出具体现金分红政策: 根据公司现金流状况、业务成长性、
每股净资产规模等真实合理因素,公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 司可以采用发放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润分配。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
低应达到 80%; (三)现金分红政策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 1、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求、保证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前提下,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 如无特殊情况,公司应采取现金方式
低应达到 40%; 分配股利,每年现金分红不低于当期
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母公司报表口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 径)的 10%,或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 均可分配利润的 30%(可分配利润是
低应达到 20%; 指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4、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 公司在实施上述现金分配利润的同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 时,可以同时派发股票股利。
理。 2、公司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年度利
二、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周期和相关 润分配方案时,可以审议批准下一年
决策机制 中期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上限、金
额上限等。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下一
1、公司董事会原则上每三年重新审阅 年中期分红上限不应超过相应期间归一次股东回报规划。若公司未发生本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董事会章程规定的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情 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形,可以参照最近一次制定或修订的 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股东回报规划执行,不另行制定三年
股东回报规划。 3、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
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
2、公司董事会根据本章程规定的利润 水平、债务偿还能力、是否有重大资
分配政策制定股东回报规划。 金支出安排和投资者回报等因素,区
3、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随意变 分下列情况,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更,如因公司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 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公司重大投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计划需要等原因而需调整利润分配 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政策的,应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况提出利润分配政策调整议案,并提 最低应达到 80%;
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