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66 证券简称:亿嘉和 公告编号:2022-093
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建设内
容的实施面积并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亿嘉和”)于 2022 年 8 月
1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建设内容的实施面积并延期的议案》,综合实际需求变化、未来经营发展规划,以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或“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实际情况等因素,公司拟调整募投项目部分建设内容的实施面积以及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827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17,543,900 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 34.46 元,共募集资
金人民币 604,562,794.00 元,扣除承销费等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103,905,834.83 元,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00,656,959.17 元。2018 年 6
月 6 日,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将扣除尚未支付的承销保荐费不含税额84,746,226.42 元后的余额 519,816,567.58 元,汇入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南京分行营业部开设的 692211117 账号内。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天运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8 年 6 月 6 日出具《验资报告》(中天运
〔2018〕验字第 90037 号)。
(二)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1、募投项目基本情况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其中募集资
募投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投资总额
金投资
智能巡检机器人集成测试 智能化产品与服务研发综合楼 23,193.70 23,193.70
中心及智能化产品与服务
研发综合楼建设项目 智能巡检机器人集成测试中心 26,872.00 26,872.00
合计 50,065.70 50,065.70
2、前次延期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经谨慎研究,在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情况下,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预计达到
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 2021 年 9 月延期至 2022 年 9 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8 日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2)。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8 月 18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
金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投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拟投入募集 已累计投入
资金总额 募集资金
智能巡检机器人集成测试 智能化产品与服务研发综合楼 23,193.70 22,600.61
中心及智能化产品与服务
研发综合楼建设项目 智能巡检机器人集成测试中心 26,872.00 21,203.26
合计 50,065.70 43,803.87
二、本次募投项目调整的具体情况
(一)调整研发综合楼的部分实施面积
1、背景及原因说明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包含研发综合楼、集成测试中心两项建设内容,其中研发综合楼原规划建设 11层共计 22,000 平方米(不含地下部分),主要用于研发办公、研发测试、培训、展区、职能部门办公等用途。项目实施地点位于南京。项目推进过程中,根据土地规划设计条件,公司对建筑设计方案进行了进一步优化调整,研发综合楼建设面积调整到 11 层共计 29,410.26 平方米(不含地下部分),较原规划建设面积增加了 7410.26 平方米,公司亦办理了相关的规划许可、项目备案等手续。
项目建设期间,为充分吸引、利用粤港澳大湾区的优质人才资源,公司在深圳成立了深圳研究院,开展前沿技术、基础性平台、创新产品孵化等研发工作。目前深圳研究院与南京总部研发中心已经形成技术研究和产品开发相互协作、相互驱动的研发体系。公司一部分研发人员及研发职能分设到深圳地区后,南京总部研发中心对于办公、研发测试等场地需求有所下降。
另外,经评估南京总部其他职能部门的人员数量及未来预计变化情况,以及办公、培训、展区等场地需求情况,研发综合楼的整体面积超过南京总部研发中心及各职能部门的场地使用需求。
综合上述情况,现拟将研发综合楼的项目实施面积予以调整,一部分楼层区域不再作为募集资金投资内容,改由公司以自有资金建设,具体用途未来由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求进行规划、使用。
2、调整方案说明
(1)实施面积调整:研发综合楼中 4-8 层合计 14,873 平方米区域不再作为
募投项目的实施内容,不以募集资金进行投入,调整为以公司自有资金进行建设开发,该部分区域的具体用途未来由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求情况进行规划、使用;剩余其他楼层区域共计 14,537.26 平方米及地下部分作为募投项目的建设内容,以募集资金继续投入实施。除上述调整外,研发综合楼的其他实施内容保持不变。
(2)资金置换:经核算,截至 2022 年 8 月 18 日,上述调整区域(研发综
合楼中 4-8 层,下同)前期已投入的募集资金共计 9,883.40 万元。
上述调整区域前期已投入的募集资金、自 2022 年 8 月 19 日至本次调整方案
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期间投入的募集资金,以及本次调整前各年度所投入募集资金依据当年度市场贷款利率所计算的利息,公司将全部以自有资金进行置换。
上述置换的募集资金及利息将存储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待公司确定新的项目或其他资金用途后再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公司将积极筹划并计划于 2023 年 6 月前确定新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若公司有其他资金用途需求或超过上述期限未能确定合适的募投项目,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将上述置换的资金申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其他用途,并履行相关审议程序。
(二)项目延期
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受项目手续办理、天气因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等不可控因素影响,施工材料及设备运输、施工人员复工、施工时长、设备联调等多方面工作均有所延缓,导致公司募投项目实际进度较预期进度有所延迟。
结合目前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公司经过谨慎研究,拟对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募投项目名称 建设具体内容 变更前预计达到可 变更后预计达到可
使用状态日期 使用状态日期
智能巡检机器人集成 智能化产品与服务 2022 年 9 月 2023 年 6 月
测试中心及智能化产 研发综合楼
品与服务研发综合楼 智能巡检机器人集
建设项目 成测试中心 2022 年 9 月 2023 年 6 月
三、本次募投项目调整对公司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调整及延期,是公司综合实际需求及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除调减募投项目中研发综合楼的部分项目实施面积外,研发综合楼整体的投资总额、投资内容、实施主体等未发生变化,调整后的剩余项目实施面积亦能满足各部门办公、研发测试、培训等实际需求,不会对后续募投项目的实施及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调整区域已投入的募集资金,公司以自有资金加合理利息予以置换,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决策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8 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建设内容的实施面积并延期的议案》,同意调整本次募投项目部分建设内容的实施面积并延长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调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建设内容的实施面积并延期的方案,是公司综合项目设计调整情况、场地需求变化情况、未来经营发展规划,以及项目建设实际进度等因素作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后续募投项目的实施及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调整区域已投入的募集资金,公司以自有资金加合理利息予以置换,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方案和审议程序等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调整及延期的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给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部分建设内容的实施面积并延期,是综合项目设计调整情况、场地需求变化情况、未来经营发展规划,以及项目建设实际进度等因素作出的决定,不会对后续募投项目的实施及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以自有资金加合理利息置换调整区域前期已投入的募集资金,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事项符合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认为:亿嘉和关于调整首次公开发行股
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本次募投项目调整及延期,是公司综合实际需求及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实际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