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66 证券简称:亿嘉和 公告编号:2021-067
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嘉和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827 号)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 17,543,900 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 34.46 元,共募集
资金人民币 604,562,794.00 元,扣除承销费等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03,905,834.83 元,本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00,656,959.17 元。2018 年6 月 6 日,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将扣除尚未支付的承销保荐费不含税额84,746,226.42 元后的余额 519,816,567.58 元,汇入本公司在中国民生南京分行营业部开设的 692211117 账号内。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天运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8 年 6 月 6 日出具《验资报告》(中天运
〔2018〕验字第 90037 号)。
2、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96 号)核准,本公司于 2021 年 4 月非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9,130,922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77.51 元,募集资金
总额为 707,737,764.22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0,272,176.56 元(不含税)
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97,465,587.66 元。2021 年 4 月 1 日,在扣除证券
承销费人民币 7,000,000.00 元(含税)后,承销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将余额人民币 700,737,764.22 元转入公司指定人民币账户内。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4月 2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天运〔2021〕验字第 90032 号)。
(二)本年度使用情况
1、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金 额
募集资金期初余额 24,254.80
减:本期直接投入“智能巡检机器人集成测试中心” 2,213.33
减:本期直接投入“智能化产品与服务研发综合楼” 2,221.91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199.39
募集资金期末余额 20,018.95
2、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金 额
募集资金期初余额 70,073.78
减:本期直接投入“特种机器人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室内 441.12
轮式智能巡检机器人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减:本期直接投入“特种机器人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室内 572.67
智能巡检操作机器人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减:本期直接投入“特种机器人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消防 745.40
搜救机器人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减:支付的发行费用 207.17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145.82
项 目 金 额
募集资金期末余额 68,253.24
二、募集资金管理和存放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在日常募集资金管理中严格执行上述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2018 年 6 月 25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
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营业部、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软件大道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静安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设立四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分别签署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29 日、2018 年
7 月 2 日,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软件大道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静安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19 年 7 月 3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
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根据会议决议,公司在中信银行南京月牙湖支行设立新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原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营业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的募集资金本息余额(含结构性存款到期后理财本息)全部转入中信银行南京月牙湖支行,并注销了中国民生银行南京分行营业部原募集资金
账户。2019 年 8 月 2 日,公司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次募
集资金账户变更不涉及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公司其他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不变。
2019 年 11 月 1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
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根据会议决议,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雨花支行设立新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原平安银行南京江宁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的募集资金本息余额(含结构性存款到期后理财本息)全部转入新设立的中国民生银行专项账户,并注销了平安银行南京江宁支行专项账户。2019年 11 月 21 日,公司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次募集资金账户变更不涉及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公司其他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不变。
为持续优化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管理效率,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1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根据会议决议,公司在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洪武支行增加设立一个新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门用于智能巡检机器人集成测试中心、智能化产品与服务研发综合楼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管理和使用,并将原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软件大道支行(账号:3201040160000609466)内的部分募集资金转至该新设
募集资金账户内。2020 年 2 月 24 日,公司在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洪武支行设
立了新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0142220000001751),将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软件大道支行账户中的部分募集资金共计 5,500 万元转入该账户,并会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次募集资金账户变更不涉及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公司其他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不变。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上述协议各方均按照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2、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2021 年 4 月 1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设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中国民
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人民币账户作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在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洪武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南支行另行设立 3 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2021 年 4 月 2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
设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新街口支行增加设立一个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门用于存储、管理和使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2021 年 4 月 28 日,公司、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中国
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南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为20,018.96万元,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