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66 证券简称:亿嘉和 公告编号:2021-068
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募投项
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总金额为 1,784.67万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公司预先投入的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 6 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96 号)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9,130,922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77.5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07,737,764.22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10,272,176.56 元后,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为 697,465,587.66 元。上述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时间为 2021 年 4 月 1
日,已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 2021 年 4 月 2 日出具
了《验资报告》(中天运[2021]验字第 90032 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公司 2020 年度非
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本次发行费用后,将全部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金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1 特种机器人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62,173.78 62,173.78
2 补充流动资金 8,600.00 8,600.00
合计 70,773.78 70,773.78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通过自筹资金提前实施募投项目并支付部分发行费用。
截至 2021 年 4 月 1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
行费用的金额为人民币 1,784.67 万元,并由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中天运[2021]核字第 90363 号),具体情况如下:
(一)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截至 2021 年 4 月 1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实际投资额为 1,646.12 万元,本次拟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为 1,646.12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拟投 自筹资金先期 募集资金拟置换
入总金额 投入金额 金额
1 特种机器人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62,173.78 1,646.12 1,646.12
合计 62,173.78 1,646.12 1,646.12
(二)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4 月 1 日,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为不含税 138.55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发行费用 自筹资金预先支付金 拟置换金额
(不含税) 额(不含税) (不含税)
1 承销、保荐费用 754.72 94.34 94.34
2 审计、验资费用 160.00 - -
3 律师费用 84.91 37.74 37.74
4 发行手续及材料制作费用 27.60 6.47 6.47
合计 1,027.22 138.55 138.55
综上,公司合计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784.67 万元置换上述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
四、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审议程序
2021 年 8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784.67 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本次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一致,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本次置换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内容及程序均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综上,同意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三)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中天运[2021]核字第 90363 号),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专项说明
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截至 2021 年 4 月 1 日止以自筹资金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认为:亿嘉和本次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并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文件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中天运[2021]核字第90363号)。
特此公告。
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