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66 证券简称:亿嘉和 公告编号:2021-050
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注销原因:根据《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因 2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而不再具备激
励资格,另有 2 名激励对象未满足第一期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公
司回购并注销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回购股份数量 注销股份数量 注销日期
10.64 万股 10.64 万股 2021 年 7 月 1 日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9 日召开了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的议案》(该事项已在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回购注销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1 年 5 月 7 日,公司召开了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0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的《关于回购注销 2019 年限制性股票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以及公司
于 2021 年 5 月 8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
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
公司已根据法律规定就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履行了通知债权人程
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8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示已满 45 天,公司未接到相关债权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亿
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因 2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另有 2 名激励对象第一期绩效考核结果为“D”,其当期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比例为 0%,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 2 名已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
以及 2 名未满足第一期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人员,合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10.64 万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 98.84 万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证券账户号码:B884038884),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了上述 10.64 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预计本次限制性股
票于 2021 年 7 月 1 日完成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
记手续。
三、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变动前 变动数 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0,225,722 -106,400 10,119,322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37,543,938 0 137,543,938
股份合计 147,769,660 -106,400 147,663,260
四、说明及承诺
公司董事会说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涉及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和《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安排,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权益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公司承诺:已核实并保证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的对象、股份数量、注销日期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已充分告知相关激励对象本次回购注销事宜,且相关激励对象未就回购注销事宜表示异议。如因本次回购注销与有关激励对象产生纠纷,公司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就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已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尚需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办理减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上网公告附件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