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66 证券简称:亿嘉和 公告编号:2021-039
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 委托理财金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 委托理财期限 履行的审议程序
额(万元)
中国民生银行股 聚赢股票-挂钩沪深 2021 年 5 月 14 日 2021 年第一次临时
份有限公司上海 5,000.00 300 指数结构性存款 -2021 年 8 月 16 日 股东大会
分行 (SDGA210074D)
中国民生银行股 聚赢股票-挂钩沪深 2021 年 5 月 14 日 2021 年第一次临时
份有限公司江宁 5,000.00 300 指数结构性存款 -2021 年 8 月 16 日 股东大会
支行 (SDGA210074D)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充分合理利用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
收益,在不影响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非公开发
行股票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购买
理财产品。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96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9,130,922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77.5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707,737,764.22 元,
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10,272,176.56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697,465,587.66
元。
2021 年 4 月 1 日,在扣除证券承销费人民币 7,000,000.00 元(含税)后,
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将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 700,737,764.22 元划转至公司指
定账户,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后,于 2021 年 4 月 2 日出
具了《验资报告》(中天运〔2021〕验字第 90032 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
户存储的管理制度。截至 2021 年 4 月 19 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专户
余额合计为 700,737,764.22 元。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受托方名称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宁
分行 支行
产品类型 银行理财产品 银行理财产品
产品名称 聚赢股票-挂钩沪深 300 指数结构 聚赢股票-挂钩沪深 300 指数结构
性存款(SDGA210074D) 性存款(SDGA210074D)
金额(万元) 5,000.00 5,000.00
预计年化收益率 1.10%-3.80% 1.10%-3.80%
预计收益金额(万 14.16 14.16
元)
产品期限 94 天 94 天
收益类型 保本浮动收益型 保本浮动收益型
结构化安排 无 无
参考年化收益率 无 无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否 否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产品。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2、公司将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金融机构。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公司于2021年5月13日向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分行及中国民生银行江宁支行分别购买了一个理财产品,两款产品合同条款基本一致,主要内容如下:
1、产品名称:聚赢股票-挂钩沪深 300 指数结构性存款(SDGA210074D)
2、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3、挂钩标的:沪深 300 指数
4、成立日:如果银行判定本结构性存款产品成立,则本产品的成立日为 2021年 5 月 14 日
5、到期日:2021 年 8 月 16 日(如遇非工作日,则遵从工作日调整规则调
整)
6、期初观察日:2021 年 5 月 14 日(如遇非工作日,则遵从工作日调整规
则调整)
7、期末观察日:2021 年 8 月 12 日(如遇非工作日,则遵从工作日调整规
则调整)
8、工作日调整规则:指在结构性存款合同中特定事项所知向的日期为非工作日时则自动顺延至该日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9、分配日:到期日(或提前终止日)后的两个工作日内支付结构性存款本金及收益。
10、产品收益计算期限:94 天(按照算头不算尾的方式确定产品收益计算期限,如结构性存款产品提前终止的应进行相应调整)
11、本金及收益:
本金保障:如客户未发生提前支取等违约情形,则银行于约定的分配日支付100%的结构性存款本金。
在不发生风险揭示书所述风险且客户未发生提前支取等违约情形的前提下,客户产品收益如下确定:
当 F≤106%*I,产品年化收益率=1.10%+0.45*最大值{F/I-100%,0};当 F>106%*I,产品年化收益率=2.20%;其中 F 为挂钩标的期末观察日收盘价格,I 为挂钩标的期初观察日收盘价格。
12、提前支取
如客户违约进行提前支取,则全部结构性存款本金所涉及的结构性存款产品
自动提前终止,全部结构性存款本金不计付任何产品收益、利息或其他收益/补偿,并且客户的违约金为全部结构性存款本金的 1%。
13、最不利情形下的投资结果:
在发生市场风险的情况下,客户将仅获得本金及最低收益。最不利情况下,客户收益为 1.1%。
14、违约责任
(1)客户发生违约,给本结构性存款产品资产、本结构性存款产品下的其他客户、银行或/及任何其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由客户承担赔偿责任。若由于银行过错导致结构性存款产品资产发生损失,银行应按其过错承担赔偿责任,银行赔偿的款项计入本结构性存款产品的资产和收益。
(2)任何一方违约的,除本协议另有约定之外,应对对方因此发生的直接且实际的经济损失给予赔偿;但未能按时足额付款的,其违约责任为实际履行付款义务并就拖欠款项按每日万分之二点一的利率加付罚息。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均为结构性存款产品,是银行吸收的嵌入金融衍生品的存款,通过与利率、汇率、指数等的波动挂钩或者与某实体的信用情况挂钩,使客户在承担一定风险的基础上获得相应的收益。
(三)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保本型产品,安全性高,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风险控制分析
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均为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风险水平较低。产品存续期间,公司将与受托方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一)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上市金融机构,不存在为本次交易专设的情况。
(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3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985,634,244.57 1,962,022,360.58
负债总额 448,207,424.62 353,005,804.2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523,310,740.23 1,588,705,182.04
货币资金 332,226,278.12 221,524,262.21
项目 2020 年度 2021 年第一季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6,909,322.86 158,032,955.66
(二)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公司货币资金为 22,152.43 万元,本次委托
理财支付金额为 10,000.00 万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 45.14%。公司本次对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将严格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处理,可能影响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货币资金”科目,利润表中的“财务费用”、“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与“投资收益”科目。
五、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均为保本浮动收益型的低风险产品,但结构性存款产品可能面临多重风险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产品不成立风险、政策风险、产品提前终止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六、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