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
股份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97.20万股,约占本
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9,824.5670万股的0.99%。本次股权
激励计划不设置预留份额。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公司名称: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嘉和”、“公司”、“本公司”或“上市公司”)
上市时间:2018年6月12日
注册地:南京市雨花台区安德门大街57号5幢1楼至3楼、8楼至12楼
注册资本:人民币9824.5670万元
法定代表人:姜杰
经营范围:机器人研发、生产及销售;无人机的研发、技术服务、生产及销售;电缆及通道智能检测系统、工业自动化及测控系统的设计、生产、安装、调试及维护;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地理信息数据采集、数据处理、数据库建设和地理信息数据软件开发;输变电工程、电力工程、机电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电力行业)的设计、施工;计算机系统集成(电力行业)的技术研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及相关产品的销售;节能环保设备的设计、制造、销售及维
进出口业务;图片影像软件开发;消防器材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医疗器械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医疗机器人、消防机器人、排爆机器人、防爆机器人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电力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检测技术服务;红外检测技术服务;仪器仪表的研发、生产、销售、技术服务。
(二)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构成情况
公司本届董事会由8名董事构成,分别是:董事长朱付云,董事姜杰、兰新力、许春山、陈刚,独立董事武常岐、袁天荣、黄建伟。
公司本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构成,分别是:监事会主席赵伟,监事曹雨麒,职工监事程敏。
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共8人,分别是:总经理姜杰,副总经理许春山、卢君、金锐、严宝祥、王新建,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王少劼,财务总监王立杰。
(三)近三年业绩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2018年 2017年 2016年
总资产 1,133,467,714.37 510,908,142.59 299,689,159.92
营业收入 505,108,743.46 373,880,195.30 261,998,486.7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84,032,199.11 138,993,243.69 54,857,159.0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163,124,097.09 124,014,029.41 70,607,717.71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984,736,170.55 309,871,579.33 200,878,335.6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3,805,095.88 24,673,340.57 87,857,392.5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2.0568 1.8863 1.069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2.0568 1.8863 1.069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8.25 51.41 38.2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 25.04 45.87 49.21
均净资产收益率(%)
二、股权激励计划目的
1、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或同级别员工)以及核心业务人员激励约束机制,通过股权激励机制,使激励对象的行为与公司的战略目标保持一致,充分调动经营管理团队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快速的发展;
2、进一步完善目标考核制度,激发公司管理团队和核心业务人员的动力和创造力,保证公司战略的顺利实施;
3、有利于吸引和保留优秀的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满足公司对核心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的巨大需求,建立公司的人力资源优势,进一步激发公司创新活力,为公司的持续快速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三、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本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A股普通股股票。
四、拟授出的权益数量
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97.20万股公司限制性股票,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股普通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9,824.5670万股的0.99%。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不设置预留份额。
上市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五、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以《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和《公司
一的,不能成为本计划的激励对象:
(1)公司独立董事、监事;
(2)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4)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5)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6)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8)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如在本计划实施过程中,激励对象出现以上任何规定不得参与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将终止其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权利,其已获授但尚未行使的权益应当终止行使,由公司回购并注销。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其所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计划的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或同级别员工)、核心业务人员以及公司董事会认为应当进行激励的其他员工。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29人,包括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或同级别员工)、核心业务人员以及公司董事会认为应当进行激励的其他员工。
以上激励对象中,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公司董事会聘任。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本计划的考核期内与公司或公司的子(分)公司具有雇佣或劳务关系,并已与公司或公司的子(分)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或聘任合同。
(三)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本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及分配比例如下(下表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保留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授予限制性股票 占目前总股本
票数量(万股) 总数的比例(%) 的比例(%)
金锐 副总经理 11.20 11.52 0.11
卢君 副总经理 8.40 8.64 0.09
王新建 副总经理 5.00 5.14 0.05
中层管理人员(或同级别员
工)、核心业务人员以及公 72.60 74.69 0.74
司董事会认为应当进行激励
的其他员工(共26人)
合计 97.20 100.00 0.99
注: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
本次激励对象详细名单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四)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五)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均未参与两个或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六)在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过程中,激励对象如发生不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情况时,该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六、授予价格、行权价格及确定方法
(一)授予价格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26.14元,即满足授予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26.14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限制性股票。
在本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本计划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
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1、本激励计划公告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1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1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每股52.2603元的50%,为每股26.1302元;
2、本激励计划公告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每股51.4500元的50%,为每股25.7250元。
七、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即行锁定。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和36个月,均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计。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解除限售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授予限制性股票解除 解除限售的时限 解除限售比例
限售安排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 30%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 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