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65 证券简称:康隆达 公告编号:2023-061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议案》。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四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 第四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
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2 个月以内召开临时 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以内召开临时
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本章程所定人数的 2/3(即董事人 数或者本章程所定人数的 2/3 时;
数不足 6 名)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 额 1/3 时;
额 1/3 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 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 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一百零八条 董事会由 6 名董事组 第一百零八条 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
成,其中独立董事为 3 名。董事会设董 成,其中独立董事为 2 名。董事会设董
事长 1 人。 事长 1 人。
第一百三十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 第一百三十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
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副总经理 5 名,由董事会聘 公司设副总经理 4 名,由董事会聘
任或解聘。 任或解聘。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
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全文详见同日披露在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司章程》。最终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本次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批准,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以及章程备案等相应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9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