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65 证券简称:康隆达 公告编号:2022-085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日为2022年10月17日。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461.60万股调整为435.10万股,授予价格为23.57元/股。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557.80万份调整为554.80万份,行权价格为37.70元/份。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康隆达”)2022 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授权,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
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和股票
期权的议案》,同意确定 2022 年 10 月 17 日为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向
43 名激励对象授予共计 435.1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23.57 元/股;向
59 名激励对象授予共计 554.80 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37.70 元/份。现将
相关内容说明如下:
一、权益授予情况
(一)本次权益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 年 9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及《关于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2 年 9 月 26 日至 2022 年 10 月 9 日,公司对本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
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
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2 年 10 月 11 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2 年 10 月 17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2 年 10 月 17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
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确定 2022 年 10 月 17 日为本次激励
计划的首次授予日,向 43 名激励对象授予共计 435.1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
格为 23.57 元/股;向 59 名激励对象授予共计 554.80 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为 37.70 元/份。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
(二)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经核查,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确定 2022 年 10 月 17 日为本次激励计
划的首次授予日,向 43 名激励对象授予共计 435.1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为 23.57 元/股;向 59 名激励对象授予共计 554.80 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37.70 元/份。
(三)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情况
1、首次授予日:2022 年 10 月 17 日
2、首次授予数量:435.10 万股
3、首次授予人数:43 人
4、授予价格:23.57 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解锁安排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三批次解除限售,各批次限售期分别为自授予登
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期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40%
日止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30%
日止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30%
日止
7、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获授的限制 占本激励计 占本激励计划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划首次授予 公告日股本
(万股) 权益总数的 总额的比例
比例
陈卫丽 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38.00 3.84% 0.24%
刘国海 董事、副总经理 38.00 3.84% 0.24%
张钟洋 董事 10.00 1.01% 0.06%
芦建根 副总经理 38.00 3.84% 0.24%
郑钰栋 副总经理 34.50 3.49% 0.21%
唐倩 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10.00 1.01% 0.06%
胡松 副总经理 7.00 0.71% 0.04%
核心管理/技术/业务员工(36 人) 259.60 26.22% 1.62%
合计 435.10 43.95% 2.71%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
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四)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情况
1、首次授予日:2022 年 10 月 17 日
2、首次授予数量:554.80 万股
3、首次授予人数:59 人
4、行权价格:37.70 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
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为股票期权自授予之日至股票期权可行
权日之间的时间段,对应的等待期分别为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期间 行权比例
首次授予部分 自首次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 40%
第一个行权期 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部分 自首次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 30%
第二个行权期 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部分 自首次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 30%
第三个行权期 予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