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65 证券简称:康隆达 公告编号:2022-035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将使用不超过(含)人民币 5,5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康隆达”)于2022年5月3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含)人民币5,5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287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3 日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00,000 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20,000.00 万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690.47 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可用募集资金净额为 19,309.53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了《验证报告》(中汇会验[2020]2821 号)予以确认。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 2022 年 5 月 30 日,上述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可用募集资 已使用募集 实施单位
金净额 资金金额
年产 2400 吨多功能、高性能 38,743.38 19,309.53 10,101.98 浙江金昊新材
高强高模聚乙烯纤维项目 料有限公司
截至 2022 年 5 月 30 日,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余额合计为人民币
6,099.24 万元(含利息并扣除手续费)。
三、公司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1年6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含)
人民币 6,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
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日之前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户。2022 年 5
月 25 日,公司已将上述临时补流资金已全部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2021年8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含)
人民币 3,5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
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日之前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户。截至本公
告日,上述临时补流资金尚未到期。
四、本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将使用不超过(含)人民币 5,500 万元闲置
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日之前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
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
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
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2022年5月3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含)人民币 5,5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含)人民币 5,5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保证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
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经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将前述不超过(含)人民币 5,5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