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65 证券简称:康隆达 公告编号:2020-059
债券代码:113580 债券简称:康隆转债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 人民币 6,000 万元、人民币 6,000 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 挂钩型结构性存款、挂钩利率结构性存款
委托理财期限:
2020 年 5 月 22 日至 2020 年 8 月 24 日(中国银行)
2020 年 5 月 22 日至 2020 年 8 月 21 日(民生银行)
履行的审议程序: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康隆达”)于 2020 年 5 月 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
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江金昊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昊新
材料”)将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2,5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期限不超
过一年的理财产品,在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正常建设、主营业务运营和公司日常资金周转,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在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
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合同等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9 日披露的《康隆达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
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2)。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
营,保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低、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理财
产品,以更好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维护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情况:公司暂时闲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287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3 日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00,000 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20,000.00 万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
690.47 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可用募集资金净额为 19,309.53 万元。上述募
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了《验
证报告》(中汇会验[2020]2821 号)予以确认。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
制度。
上述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拟募集资金投入 可用募集资金净额 项目实施主体
年产 2400 吨多功
能、高性能高强高 38,743.38 20,000.00 19,309.53 金昊新材料
模聚乙烯纤维项目
合计 38,743.38 20,000.00 19,309.53 /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受托 金额 预计收 结构 预计 是否
方 产品 产品 (万 预计年化收 益金额 产品 收益 化安 参考年化 收益 构成
名称 类型 名称 元) 益率 (万 期限 类型 排 收益率 (如 关联
元) 有) 交易
中国 银行 挂钩型 保本保
银行 理财 结构性 3,000 1.30%-5.10% / 94天 最低收 / 1.30%-5.10% / 否
产品 存款 益型
中国 银行 挂钩型 保本保
银行 理财 结构性 3,000 1.30%-5.10% / 94天 最低收 / 1.30%-5.10% / 否
产品 存款 益型
民生 银行 挂钩利 保本保
银行 理财 率结构 6,000 3.40% 50.86 91天 证收益 / 3.40% / 否
产品 性存款 型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公司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审计法务部根据谨慎性原则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公司全资子公司金昊新材料于 2020 年 5 月 20 日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签署了《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销售协议书》,合同主要条款如下:
产品名称 挂钩型结构性存款(机构用户)
产品类型 保本保最低收益型
币种 人民币
认购金额 3,000 万元
收益起算日 2020 年 5 月 22 日
到期日 2020 年 8 月 24 日
产品期限 94 天
(1)收益率按照如下公式确定:如果在观察期内每个观察日,
挂钩指标始终大于基准值减 0.0200,扣除产品费用(如有)后,
产品保底收益率 1.30%(年率);如果在观察期内某个观察日,
挂钩指标曾经小于或等于基准值减 0.0200,扣除产品费用(如
实际收益率 有)后,产品最高收益率 5.10%(年率)。
(2)挂钩指标为美元兑瑞郎即期汇率,取自每周一悉尼时间上
午 5 点至每周五纽约时间下午 5 点之间,EBS(银行间电子交易
系统)所取的美元兑瑞郎汇率的报价。
(3)基准值为基准日北京时间 14:00 彭博“BFIX”版面公布的
USDCHF 中间价。
(4)基准日为 2020 年 5 月 22 日。
(5)观察期/观察时点为 2020 年 5 月 22 日北京时间 15:00 至
2020 年 8 月 20 日北京时间 14:00。
(6)产品收益计算基础为 A/365。
(1)税费:本产品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产生以下税费,包括
但不限于:增值税、附加税、所得税等,上述税费(如有)在
产品费用 实际发生时按照实际发生额支付。
(2)管理费:本产品如在支付客户应得产品认购资金及产品收
益后,产品投资运作所得仍有盈余,则作为管理费归中国银行
所有。
本产品募集资金由中国银行统一运作,按照基础存款与衍生交
易相分离的原则进行业务管理。募集的本金部分纳入中国银行
资金投向 内部资金统一运作管理,纳入存款准备金和存款保险费的缴纳
范围。产品内嵌衍生品部分投资于汇率、利率、商品、指数等
衍生产品市场,产品最终表现与衍生产品挂钩。投资期内,中
国银行按收益法对本结构性存款内嵌期权价格进行估值。
2、公司全资子公司金昊新材料于 2020 年 5 月 20 日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签署了《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销售协议书》,合同主要条款如下:
产品名称 挂钩型结构性存款(机构用户)
产品类型 保本保最低收益型
币种 人民币
认购金额 3,000 万元
收益起算日 2020 年 5 月 22 日
到期日 2020 年 8 月 24 日
产品期限 94 天
(1)收益率按照如下公式确定:如果在观察期内某个观察日,
挂钩指标曾经小于或等于基准值减 0.0200,扣除产品费用(如
有)后,产品保底收益率 1.30%(年率);如果在观察期内每个
观察日,挂钩指标始终大于基准值减 0.0200,扣除产品费用(如
实际收益率 有)后,产品最高收益率 5.10%(年率)。
(2)挂钩指标为美元兑瑞郎即期汇率,取自每周一悉尼时间上
午 5 点至每周五纽约时间下午 5 点之间,EBS(银行间电子交易
系统)所取的美元兑瑞郎汇率的报价。
(3)基准值为基准日北京时间 14:00 彭博“BFIX”版面公布的
USDCHF 中间价。
(4)基准日为 2020 年 5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