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询证函》的回函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贵公司2019年2月11日送达的《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询证函》已收悉。我们作为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隆达”)的实际控制人,就询证函中的相关事宜回复如下:
截止本次回函日,除贵公司已公告事项外,我们不存在影响康隆达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涉及贵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特此回复。
回函人:张间芳 张惠莉 张家地
2019年2月11日
关于《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询证函》的回函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贵公司2019年2月11日送至我司的《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询证函》已收悉。我司作为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隆达”)的控股股东,就询证函中的相关事宜回复如下:
截止本次回函日,除贵公司已公告事项外,我司不存在影响康隆达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涉及贵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特此回复。
回函人:绍兴上虞东大针织有限公司
2019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