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柯力传感 证券代码:603662
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
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二年四月
1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所有激励对象承诺,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特别提示
一、本激励计划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订。
二、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
三、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四、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 A 股普通股。
五、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48.5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234,024,890股的 1.06% 。其中首次授予199.5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34,024,890股的0.85%,首次授予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80.28%;预留49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34,024,890股的0.21%,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19.72%。
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10%,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 。
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予以相应的调整。
六、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50人,包括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
预留激励对象指本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时尚未确定但在本激励计划存续期间纳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预留对象自本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由董事会确定。
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参与本激励计划。
七、本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9.25元/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与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相同。
在本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 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
八、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授予比例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
第一个归属期 1/3
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
第二个归属期 1/3
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
第三个归属期 1/3
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九、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十、本公司所有激励对象承诺,若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股权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十一、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十二、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之日起 60 日内,公司将按规定召开董事会对激励对象进行授予,并完成登记、公告等程序。公司未能在 60 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将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失效。
十三、本激励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要求。
目 录
第一章 释义...... 6
第二章 本激励计划的目的与原则...... 7
第三章 本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 ...... 8
第四章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 9
第五章 限制性股票的来源、数量和分配 ...... 10第六章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限售期、解除限售安排和
禁售期 ...... 11
第七章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13
第八章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除限售条件...... 14
第九章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 17
第十章 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 ...... 19
第十一章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程序...... 21
第十二章 公司/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 ...... 24
第十三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 ...... 26
第十四章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 29
第十五章 附则 ...... 31
以下词语如无特殊说明,在本文中具有如下含义:
柯力传感、本公司、公
指 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含下属子公司)
司、 上市公司
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本激励计划 指
计划 (草 案)
公司根据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和价格,授予激励对象一
定数量的公司股票,该等股票设置一定期限的限售期,在达到
限制性股票 指
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后,方可解除限售流通
按照本计划规定,获得限制性股票的在本公司任职的高级
激励对象 指
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日期,授予日必须为交
授予日 指
易日
授予价格 指 公司授予激励对象每一股限制性股票的价格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被禁止转让、
限售期 指
用于担保、偿还债务的期间
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后,激励对象持有的
解除限售期 指
限制性股 票可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期间
根据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所获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所必
解除限售条件 指
需满足的条件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 指 《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 指 人民币元
注:1、本草案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指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据和根据该类
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
2、本草案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第二章 本激励计划的目的与原则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激励计划。
第三章 本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
一、股东大会作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审议批准本激励计划的实施、变更和终止。股东大会可以在其权限范围内将与本激励计划相关的部分事宜授权董事会办理。
二、董事会是本激励计划的执行管理机构,负责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委员会”),负责拟订和修订本激励计划并报董事会审议,董事会